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大嫂,这眼瞅着又要过年了,你家那口子还不回来看看?”
“是啊,林婉,村头二狗子都从南方打工带媳妇回来了,你家志远在部队就算再忙,也不能五年连个影儿都见不着吧?”
“大家都少说两句,志远那是去保家卫国,是大英雄。”
“什么大英雄,我看啊,指不定是在外面有人了,早就把家里的黄脸婆给忘咯!”
林婉低着头,用满是冻疮的手使劲搓洗着盆里的衣服,冰冷的水刺得骨头生疼,她强挤出一丝笑:“他信里说了,边防任务重,走不开。他是当兵的人,身不由己。”
虽然嘴上这么硬撑着,可等那些嚼舌根的妇人散去,林婉看着水中自己那张憔悴倒影,心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紧,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2005年的冬天来得格外早,北方的风像开了刃的刀子,刮在脸上生疼。这是陈志远去边疆当兵的第五个年头,也是林婉独自撑起这个家的第五个年头。
屋顶的瓦片松了,风一吹就哗啦啦响,林婉裹紧了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端着刚熬好的黑乎乎的汤药走进里屋。屋里一股霉味夹杂着药味,炕上的老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那是陈志远的娘。
“娘,喝药了。”林婉轻轻扶起婆婆,把勺子递到老人嘴边。
老人的喉咙里发出风箱似的呼哧声,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墙上那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陈志远穿着军装,笑得一脸灿烂,那时他刚入伍,意气风发。
“婉儿啊……”婆婆的手枯瘦如柴,死死抓着林婉的手腕,“志远……还没信儿吗?”
林婉心里一酸,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信封虽然已经磨破了边,但被她保存得很平整:“有,有!娘,志远前两天才寄回来的,说他在部队立了功,还要升官呢,等忙过这阵子就回来看您。”
老人嘴角动了动,似乎想笑,但那笑容还没展开就僵住了。其实老人的眼睛早就看不清东西了,她只是凭着感觉在摸索那封信。那信封里其实只有一张汇款单,这五年来,陈志远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数额不少,足够她们婆媳俩的药费和开销,可就是只有钱,话却越来越少,最近这一年,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没了。
村里人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陈志远肯定在外面发财了,不要这个家了。林婉不信,她认识的志远哥,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把半个馒头留给她,那样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变心?
日子在熬药和等待中一天天过去,那个风雪交加的深夜,婆婆突然回光返照,精神变得异常好。她拉着林婉的手,指着墙上的照片,眼泪顺着眼角流进花白的头发里。
“婉儿,娘拖累你了……这五年,苦了你了。”老人的声音很轻,像随时会被风吹散,“我不行了……你别守着这个破家了,去找他……去找志远,问问他,为什么不回来……带他回家,给娘磕个头……”
那只枯瘦的手垂了下去,窗外的风雪似乎更大了,呜呜地叫着,像是在哭丧。
办完婆婆的丧事,家里已经空得像个雪洞。林婉把家里唯一值钱的一头猪和几袋粮食卖了,换成了去边疆的路费。她找出一个旧布包,把陈志远这五年寄回来的所有汇款单和那几封早期的信小心翼翼地缝在内衬里。
她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那是志远最喜欢的发型。她看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蜡黄、眼角带着细纹的女人,深吸了一口气。
“志远哥,我不信你会丢下我。”林婉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说了一句,锁上门,踏入了漫天的风雪中。
绿皮火车像一条疲惫的长虫,在苍茫的大地上爬行。车厢里弥漫着方便面、脚臭和烟草混合的味道,林婉买的是站票,整整三天三夜,她几乎是被人挤在角落里度过的。她的腿肿得像馒头,鞋子都快穿不进去了,可只要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陈志远,她心里就有一团火在烧。
列车终于停靠在那个遥远的边陲小城。下了车,林婉又转了几趟大巴,最后坐上了一辆满是尘土的拖拉机,才在黄昏时分赶到了信封上那个地址——某边防团驻地。
这里比家乡还要冷,风里夹着沙子,打在脸上生疼。看着眼前庄严的营门和持枪站岗的哨兵,林婉心里的委屈突然涌了上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拍打掉衣服上的尘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些。
她走到岗亭前,对着年轻的哨兵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同志,麻烦问一下,我找陈志远。我是他媳妇,从老家来看他的。”
哨兵听到“陈志远”这三个字,原本严肃的脸庞突然愣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古怪的神色。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婉,语气变得有些迟疑:“嫂子?你是陈班长的爱人?”
“是啊,我是林婉。”林婉赶紧点头。
“您……您稍等,我得向上面汇报一下。”哨兵没敢多说,转身拿起了电话。
林婉站在寒风中,心里七上八下的。哨兵刚才那个眼神让她心里发毛,是不是志远出什么事了?受伤了?还是……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军官匆匆从营区里跑了出来。他穿着笔挺的军装,肩膀上的杠星闪闪发光,脸上写满了焦急。这是团里的赵政委。
“是陈志远的家属吗?”赵政委走到林婉面前,敬了个礼,眼神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我是,我是林婉。”林婉急得手都在抖,“政委,志远他在哪?他是不是出任务了?还是受伤了?我不怕,我能伺候他!”
赵政委看着眼前这个满脸风霜、眼神却透着期盼的农村妇女,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似乎有什么话堵在嗓子眼里说不出来。他叹了口气,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嫂子,外面风大,咱们去办公室说。”
进了办公室,赵政委给林婉倒了一杯热水。林婉根本顾不上喝,她从怀里掏出那一叠信件和汇款单,推到赵政委面前:“政委,这是志远寄回家的信,您看看。我婆婆没了,临走前就想见他一面……您让他出来见见我吧。”
赵政委看着那些信封和汇款单,眉头越皱越紧,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他拿起一张最近的汇款单看了看,上面的地址虽然写着部队附近的邮局,但笔迹明显有些潦草。
办公室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每一声都像敲在林婉的心上。
过了许久,赵政委才缓缓抬起头,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同情,还有一丝难以置信的震惊。他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沉重地说:“嫂子,你是不是搞错了?或者……是谁一直在骗你?”
林婉手里的杯子晃了一下,热水洒在手上,她却感觉不到烫:“政委,您这话……啥意思?”
赵政委站起身,双手撑在桌子上,一字一顿地说道:“陈志远同志……他早就离开部队了啊!三年前因为一次严重的施工事故,他就已经复员了!”
这几个字像晴天霹雳一样,狠狠地劈在林婉的天灵盖上。她脑子里“嗡”的一声炸开了,眼前一黑,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
三年前?复员了?
“不……不可能!”林婉猛地站起来,声音尖锐得有些变调,“他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信里都说是部队发的津贴!他说他在带新兵,说他要提干了……怎么可能三年前就复员了?”
如果不在这里,那这三年的钱是谁挣的?这每个月一封报平安的信又是谁写的?他既然不在部队,为什么不回家?
难道村里那些长舌妇说的是真的?他在外面……有人了?
林婉瘫坐在椅子上,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她想不通,那个曾经对着国旗发誓绝不撒谎的男人,那个牵着她的手说要让她过好日子的男人,怎么会编织这样一个弥天大谎?
赵政委看着悲痛欲绝的林婉,心里也不是滋味。他转身从档案柜里翻出一份尘封的卷宗,递给林婉。
“嫂子,这是当年的处分记录。”赵政委的声音低沉,“三年前,部队搞营房建设,志远是班长。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为了保护一名操作失误的新兵,导致了设备严重损坏。虽然没伤到人,但那是重大责任事故。志远这人倔,把所有责任都揽到了自己头上,背了处分。他觉得没脸面对家里人,更不想让你和老娘担心,所以坚决要求复员,并且请求部队对他的去向保密。”
林婉颤抖着手翻看着那份文件,上面白纸黑字写着“陈志远”的名字,还有那个鲜红的公章。她的心像被揉碎了又撒了一把盐。
“那……那他去了哪?”林婉抬起头,红肿的眼睛死死盯着赵政委,“他没回家,也没在部队,这三年他到底在哪?”
赵政委摇了摇头:“具体去向我也不是很清楚。只记得当年他走的时候,是跟一个来部队干活的包工头走的,那人外号叫‘老黑’。听说他们去了两百公里外的乌市,说是去那边的矿上或者工地上找活路。”
赵政委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粮票和几百块钱塞给林婉:“嫂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志远是个好兵,他肯定有他的苦衷。我派车送你去火车站,你先回家吧……”
“我不回!”林婉一把推开钱,站起身来,眼神里透出一股子倔强,“既然知道他在乌市,我就去找他!我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就算是死,我也要死个明白!如果他真是在外面有了人,变了心,我要亲手扇他两巴掌,替我死去的婆婆问个清楚!”
林婉谢绝了赵政委的好意,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部队。
乌市,这座西北的繁华城市,对于从未出过远门的林婉来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每一盏霓虹灯都在嘲笑她的渺小和土气。
她凭借着“老黑”这个模糊的线索,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各大劳务市场打听。她住最便宜的地下室,吃最硬的干馒头,见人就问认不认识一个叫老黑的包工头,认不认识一个当过兵的叫陈志远的男人。
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冷眼,林婉的鞋底都磨穿了。直到半个月后,在一个鱼龙混杂的城中村里,她终于打听到了一点消息。
几个光着膀子喝啤酒的民工,听到“陈志远”这个名字时,互相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
“你说陈哥啊?那个当过兵的大个子?”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磕着瓜子,斜眼看着林婉,“你是他谁啊?乡下来的表妹?”
“我是他媳妇。”林婉挺直了腰杆。
“媳妇?”那几个人哄堂大笑,笑声里充满了嘲讽,“陈哥现在混得可好了,人家早就攀上高枝了!前几天我还看见他开着小轿车呢,住在城东那个全是别墅的富人区。听说啊,是跟了个做生意有钱的女老板,日子过得那是神仙都不换哟!”
这些话像毒针一样,一根根扎进林婉的心窝里。
富人区?女老板?小轿车?
林婉感觉天旋地转。这三年,她在家里为了省五毛钱的药费跟人讨价还价,为了修房顶大半夜爬梯子摔得青一块紫一块。而他,竟然在这里过着神仙日子?
不,我不信。林婉咬破了嘴唇,血腥味在嘴里蔓延。她要亲眼看见,如果不亲眼看见,打死她也不信那个憨厚的志远哥会变成吃软饭的负心汉。
林婉按照那几个民工给的模糊地址,找到了城东的那个高档小区。
这里的路面干净得能照出人影,门口的保安穿着制服像警察一样威风。林婉低头看了看自己满是泥点的裤脚和那双破布鞋,自卑感油然而生。她不敢靠近大门,怕被赶走,只能在小区对面的绿化带里蹲守。
为了不引人注意,她从垃圾桶里捡了个破蛇皮袋,伪装成收废品的。饿了就啃一口随身带的干馕,渴了就去公厕喝自来水。
整整两天两夜,林婉的眼睛熬得通红。她无数次想过回家,想过放弃,可一想到婆婆临终前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她就告诉自己,必须等下去。
第三天的傍晚,夕阳将整个城市染成了血红色。
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缓缓驶向小区门口。在那个年代,能开得起这种车的,非富即贵。林婉本能地往树后缩了缩,可就在车子经过她面前减速等待抬杆的时候,车窗降了下来。
林婉那一瞬间屏住了呼吸,心跳仿佛停止了。
驾驶座上那个男人,虽然瘦了一些,黑了一些,但那刚毅的侧脸,正是她日思夜想的丈夫——陈志远!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看起来精神抖擞,完全不是林婉想象中落魄的模样。
如果只是看到他过得好,林婉或许只会感到愤怒。可接下来的画面,彻底击碎了她最后的心理防线。
只见陈志远并没有看路,而是侧过身,满脸温柔地看着副驾驶座。那里坐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怀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多大的孩子。
那个女人穿着时髦的大衣,烫着卷发,正笑得花枝乱颤,手里拿着一块手帕,亲昵地帮陈志远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又顺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陈志远没有躲闪,反而露出了林婉从未见过的、那种带着宠溺的笑容。
那孩子伸着胖乎乎的小手去抓陈志远的脸,嘴里咿咿呀呀地叫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看到这一幕,林婉如遭雷击,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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