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筑牢青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思想防线。1月22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团县委等有关部门组织40余名在读高校大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旁听了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一案的庭审,用以案说法、庭后普法的方式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公开宣判,毒品犯罪“零容忍”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3月至2025年6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自家院内花池中种植罂粟共三株,待罂粟成熟后张某某对罂粟果进行采摘并收集。经洛宁县公安局对张某某持有的罂粟种子进行称重,罂粟种子净重68.00克。经南京警院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持有的罂粟种子检材平均发芽率为75.5%,种子检材具有生活力。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张某某进行了法庭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旁听学生全程观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被告人张某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张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后普法,禁毒宣传入心灵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杜金子以工作中的真实案例为基础,利用精心准备的图片、漫画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座的大学生介绍了毒品的概念、种类、常见伪装、如何识别、严重危害以及触犯法律的后果,深入剖析了毒品对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及社会稳定的毁灭性打击,给学生们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经此宣讲活动,使同学们对毒品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不仅提升了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也营造了“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禁毒效果。
此次活动既是一堂禁毒课,更是一堂生动的思政课。下一步,洛宁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履行社会责任,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创新禁毒宣传教育方式,推动禁毒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让学生们在无毒、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为守护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助力构建平安校园环境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马军武 杜金子)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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