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酒下肚,人迷迷糊糊往车上一躺,车载智能系统接管驾驶盘,一路驶向远方——这看似高科技的便利背后,却让一位车主付出了醉驾判刑的代价。

1月20日,浙江湖州至南京的高速公路上,一辆轿车平稳行驶200多公里后被交警拦下。车内司机王某刚从睡意中惊醒,车窗摇下后飘出浓重酒气。经现场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

在法庭上,王某刚与辩护人提出一个“创新”辩护理由:使用智能驾驶相当于雇佣代驾。然而这一说法被法院明确驳回,最终王某刚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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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酒后启动“智驾”200公里

王某刚在湖州与朋友聚餐后,明知自己已饮酒,仍决定连夜赶往南京。他启动车辆并开启驾驶辅助系统,以为找到了“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赶了路,又规避了传统意义上的“亲自驾驶”。

凌晨的高速路上,他放心地将控制权交给车辆,自己则不时打盹休息。然而,当车辆行驶超过200公里后,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最终测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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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交锋:“电子代驾”辩护被驳回

庭审中,王某刚的辩护理由颇具“技术感”:他认为自己使用智能驾驶系统,相当于花钱雇了一个代驾司机,自己只是坐在副驾驶位的“乘客”。

法院指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驾驶辅助系统仅为辅助工具,驾驶员的法律主体地位、安全注意义务和操作责任并未转移。只要人坐在驾驶位并启动了车辆,就必须对行车安全负全责。

这一判决清晰地划定了科技便利与法律责任的界限。

司法定性:与普通醉驾无异

法院认定,王某刚的行为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法律条文并未因“驾驶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

法官特别强调,无论技术如何演进,驾驶安全的核心责任始终在于人。智能系统的存在,不应成为驾驶员麻痹大意甚至违法酒驾的“保护伞”。

最终,王某刚被判危险驾驶罪。此案也成为明确“智能驾驶≠合法酒驾”的典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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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启示:方向盘后的责任无法“外包”

此案给所有车主敲响了警钟:

首先,必须清醒认识技术的边界。切勿轻信厂商宣传,将辅助驾驶等同于自动驾驶,更不可在酒后将其视为“救命稻草”。

其次,法律对安全底线的坚守不会因技术而退让。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法律永远是保守和审慎的。在法规更新之前,传统的责任框架依然适用。

最后,尊重法律,敬畏生命。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像王某刚一样,从“科技尝鲜者”变成“法治警示牌”。真正的智能,是运用科技时更懂规则、更负责任。

科技可以改变驾驶的方式,但无法转移方向盘后的法律责任与安全重托。 在真正的自动驾驶时代法律到来之前,请牢记:杯中酒,手中盘,生命之责重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