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
户口管理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切身权益,也关系到公共资源的高效、公平配置。及时、准确申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即日起将集中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的信息核查与清理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诚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一、请您主动核查,及时申报
若您的亲属、家庭成员中已有不幸离世但户口尚未注销的,请作为申报义务人(户主、亲属、扶养人等),在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一个月内,携带所需材料(详见第二点),前往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登记。
二、请您知悉流程,备齐材料
办理注销时,需提供:
(一)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所在户的居民户口簿;
(二)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三)下列能够证明死亡的文书之一:
1.《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境外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
3.在国外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4.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5.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6.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文书。
三、请您知晓后续,配合工作
对于在规定时限后仍未主动申报,且经多方联系仍无法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在履行调查核实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依法进行户口注销。
四、请您明晰责任,遵守法纪
依法注销户口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通过隐瞒死亡信息、冒用身份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社保待遇,使用虚假材料骗领或冒用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市民朋友们,人口信息的真实准确,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重要基石。您的主动申报是对这项工作最有力的支持,也是对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自觉维护。让大家携手努力,共同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的户口管理环境。感谢您为平安法治城市建设贡献的一份力量!
吕梁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1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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