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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外地某电视台的直播节目切片引发了关注。节目中,主持人致电泉州洛江区三盛四季公园二期的业委会,询问小区事务。

首先要明确一点:业委会并非专职岗位,而是业主基于公益心参与社区治理的志愿行为。因此,当业委会告知相关信息已在公示栏公布,并建议预约正式答疑时间,这本身并无不妥。

节目中,主持人提到曾尝试联系两位业委会主任未果,业委会回复“现在是上班时间”。需要说明的是,业委会成员并不领取薪酬,他们也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电话未能接通实属正常,参与业委会并不等于开启了“24小时淘宝客服”模式。

业委会确实要对全体业主负责,但个别业主对某些事项存疑,在业委会和街道依法依规作出解释后仍不满意,进而求助媒体,那么媒体应当先做一些前期调研,了解一下基本情况。

评论区也有不少留言,认为主持人在沟通中流露出的语气,并不合适。

相对而言,接听电话的这位业委会委员属于情绪稳定型:她始终基于事实陈述,当主持人追问“小区部分业主有异议,你们知道吗”,她说“我们很清楚,街道也多次沟通并给出了意见,一切是依法依规推进的。法律依据都已告知业主,如果业主仍不理解,我们确实无能为力”。此时主持人仍反复强调“部分业主有异议”。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社区治理的媒体人,我想提醒:在评判小区事务前,有必要做一些基础功课。每位业主都有权提问,但媒体不能仅凭单方面的不满,就居高临下地质疑业委会。业委会委员本身也是业主,他们出于热心参与公共事务。即便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媒体也应对双方保持基本尊重,而不是带着“业委会一定有错”的预设去进行沟通。

正如那位委员所说,小区里的疑问应当被回应,但并非每个人的疑问都必须“被解决”。社区需要关注,但也需辨别:哪些是合理的监督,哪些是不现实的诉求。媒体在介入时,尤其需要把握好其中的分寸。

原标题:《社区观察|只要业主有疑问,业委会就必须解决吗?》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谢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