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案款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落实好执行案款规范管理工作。近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朴香子一行赴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展质效提升和执行案款监管调研交流座谈,旨在通过此次交流,共同推进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管、存全流程规范管理。敦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慧君出席座谈。
会上,执行局局长宋伟就目前敦化法院执行局组织架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情况、执行案款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介绍。在组织架构方面,敦化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的原则组建执行团队,结合团队事务量和时间节点要求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在员额法官指导下开展执行工作,目前已经明确团队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起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团队运行模式,强化执行权制约监督和科学运行;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方面,繁简甄别分流是程序运行的总开关,发挥着分派任务、发号施令的作用。敦化法院将案件的甄别、审查、分案职能放在速执团队,全部首次执行案件根据网络查控反馈结果和办案经验,以有无足额存款、是否涉及评估拍卖等为标准甄别简案、普案,通过执行局局务会确定繁案类别,将案件迅速分流至不同团队办理,达到全部案件快速反应,简案出效率、普案出质量、繁案出效果;在执行案款监管方面,敦化法院按照《关于建立“案”“款”“发”分离、部门协同、分级审批执行案款管理机制的意见》,设立执行案款管理专员,专门负责复核执行案款发放对象及其账户、案款数额、发款证明等信息,定期检查、监督案款发放、留存情况,做好“两库对比”落实案款专人监管机制,积极履行审核、督促、核查、对账等监管职责;在案款发放过程中严格落实五级审批流程;在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时,需要先由办案法官履行合议制度,之后在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对外公示;在进行案款分配时,分配方案需要由办案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并报执行局长阅核。
随后,双方就如何提升办案质效、执前和解、执行案款管理等具体工作畅谈经验做法,并深入探讨执行工作新路径、新方式,以期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瓶颈与难题。
此次交流座谈不仅加深了两地法院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更搭建了一个宝贵的互学互鉴平台。双方表示,作为兄弟法院,两院应多加强交流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深化改革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及社会效果,携手将两院工作推上新台阶。(陶旭峰)
来源:敦化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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