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榆林市医保局获悉:“十四五”时期,榆林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保障体系、基金监管、便民服务、结算模式等领域实现全方位突破,确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参保任务完成率连年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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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始终以推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为总抓手,通过放开参保户籍限制、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等举措,推动参保扩面;持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建立榆林特有的大病保障制度,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守牢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底线;系统优化生育保障政策,提高产前检查费用支付限额,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及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榆林率先建成“医保药品销售智能识别体系”,有效破解医保药品二次销售防范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监管系统共采集上传数据5.46亿条,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0.5万次,涉及费用975万元;向上报送有价值重复追溯码信息1000余条,向下发送8批次39.9万余条追溯码线索核查,实现医保药品流通精准管控,有效遏制医保药品倒卖行为。

在提升医保便民服务质效方面,榆林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并率先在全省设立驻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专区,打通医疗医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9大类81项非基金支付业务“同城通办”,提升医保服务高效性;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范围,扩大居民门诊统筹、门诊“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让群众就医更便捷。

榆林作为国家医保基金“三结算”试点城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的结算周期由原来30天压缩至1个工作日;开通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将医药企业回款周期由过去的3至6个月缩短至当月到账;探索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理赔同步结算新路径,目前,全市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的医疗机构达90家。

“2025年,我市被定为长期护理保险重点联系城市。”榆林市医保局副局长段晶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有序推进长护险在榆落地实施,未来将在减轻失能家庭负担,拓展服务行业就业岗位,促进照护产业健康发展方面提供强大助力。”(群众新闻记者 苏欣雨)

来源:群众新闻客户端

编辑 刘雅娇 校对 强小强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