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新泰)网站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山东地时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泰市宏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被罚,详情如下:

山东地时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滨湖新区重兴路北延工程投标

相互串通投标

于2023年4月7日新泰市滨湖新区重兴路北延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与新泰市宏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6年1月19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地时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6087.81元,对该项目负责人尹燕强处以1126.1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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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宏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涉嫌在新泰市滨湖新区重兴路北延工程

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

于2023年4月7日,与山东地时利建筑有限公司在新泰市滨湖新区重兴路北延工程项目中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6年1月19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新泰市宏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6087.81元罚款;对项目负责人苏建处以1126.1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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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山东新泰)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