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硕士卜女士目前在治疗当中,精神状况大有好转,开始认人了。女硕士的哥哥卜先生称,上个月他收到了两份起诉决定书,一份里面写明不对张某军起诉。另外一份是张某军的两名同村的村民,已经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对此哥哥卜先生不理解,为什么对张某军不进行起诉?张某军早就发现了女硕士有精神疾病,但长期发生关系,还生下了4个孩子,有1个夭折,还有1个被别人抱养了,张某军还收了人家4万块。“收留”13年生了四胎,两名村民多次去家中强暴,他在看见了不管,这是纵容犯罪。
1、是否是非法拘禁
卜某是不是被拐卖,需要一些证据,但她这些年是不是涉嫌非法拘禁,到底十几年的时间中,如何躲过了人口普查,还有居家时期的几年,一个大活人怎么被瞒住了。
整个村子的村长等人,十几年没有看到女硕士的存在?而且张某军还办了婚礼,怎么没有人发现异常,捡到了人是不是应该去报警,凭什么“收留”在自己家里。
2、这种婚姻和同居,法律上不认的
2011年女硕士从晋中市家中走失,有村民看到卜某某在村里流浪,张某军带她回了家,开始了一起生活,他自称是3个月后才发生关系,2013年有了孩子后,还补办了婚礼。从法律上来说,精神有问题的人,是不可以登记结婚的,两人并没有领证。
卜某某不能出门谋生,张某军务农打工,他表示妻子经常去村里小卖部买零食,也可以与村民们闲聊,并不存在拘禁,个人行动自由。女硕士卜某某被确诊精神分裂,没有自我防卫能力。法律上来说, 任何人与精神不正常的女子,发生了关系,都是违法的。
3、算不算强奸罪
当地法院称张某军与卜某某生育了子女,以夫妻关系相处,与强奸类别的犯罪,是有本质区别的。那如果你看上了谁,只要抱着结婚生子的愿望,那么强行就不是犯罪了?
女硕士哥哥认为所谓的照顾日常起居,什么稳定的同居生活,这全是在粉饰。谁答应和张某军住在一起了吗?妹妹没有行为能力。
关于不起诉的事情,在网上舆论沸沸扬扬,她精神有问题,那就不具备性同意权,对方就是强行的。长期一起生活了,那就不算了?说直白一点,张某军的个人条件找不到媳妇,所以才想捡一个现成的,这里面有任何的感情吗?完全没有的,他把女硕士当成了一个工具。
2022年至2024年,村民张某林三次去张某军家中,明知卜某某精神异常,与她发生了关系。2020年至2024年,村民张某国四次去张某军家中,也是明知卜某某精神不对,还发生了关系。
而张某军作为家中的男人,他是知情的,有时他就在家中,甚至在同一间屋内。当时他只是斥责,没有打骂也不愿意报警。
卜女士现在有一对儿女,其实她生了4胎,其中一胎生下来不久就夭折,还有一个孩子生下来后,张某军以没钱养活为由,让人帮忙找了别的家庭抱走了,他还收了4万块。
检方认为他的生活困难,属于正常的民间送养,又不构成犯罪。网友疑惑难道是亲生的孩子,送人收了钱,就算是送养了?
女硕士哥哥称所有欺负我妹妹的人都应该被抓,家人找上门时妹妹没有眼镜,看什么都看不清,生活的地方像猪圈一样,头发像鸡窝,长期营养不良。
事发后张某军的侄女在网上称是收留,没有任何的金钱交易,管她吃喝照顾她,两个孩子也养得很好,学习成绩也不错,直到被网友怒怼才不发声了。
卜女士目前病情好转了许多,可以认识自己家人,现在全家人尽力给她治疗。
从到头尾张家没有一个人向女硕士道歉,也没有人觉得对不起她,好像一个陌生的女人,就应该来张家吃苦受罪生孩子,什么也不求回报,然后她还要感恩这家人。
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想到送她去治疗,在经过很短的治疗时间,她就恢复了不少,如果当年早一点送她回家,她的人生就会大有不同。
我们要给她一个公平和交代,同时也要用这个事件警醒后人,希望不要高高举起轻轻放过,谁做了恶事就是受到审判付出代价,不要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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