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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黑龙江省医保基金核查新规征求意见中,明确核查方式、内容及处理标准。药店需紧盯“进销存”、处方管理等核心环节,提前筑牢合规防线。

近期,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就《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核查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这份新规以全流程规范医保基金核查工作为核心,对定点药店的监管要求作出细化明确,预示着当地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进入更严苛、更规范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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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医保服务的重要终端,药店的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医保基金安全。此次《规程》从核查队伍、方式、内容到结果运用均作出系统规定,每一项都与药店日常运营息息相关,需逐一吃透、严格落实。

核查队伍专业化,监管底气再升级

《规程》对核查人员与团队配置提出明确标准,从源头保障核查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根据第八条规定,核查人员需具备医学、财会、法律、信息、统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且需取得对应核查资质。

同时,经办机构将组建由医学、法律、财务、信息等专业背景人员构成的专家库,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摄影、录音器材等必需设备。更值得关注的是,《规程》第十条明确提出,可聘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核查,这与当前多省份推行的“第三方+大数据”监管模式形成呼应,进一步压缩违规操作空间。

三类核查全覆盖,日常经营无死角

《规程》第十二条将核查分为日常、专项、重点三类,形成全方位监管网络,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无盲区。

日常核查为基础要求,明确每年对定点医药机构至少开展一次,同时覆盖费用审核疑点、智能审核问题及异地协查事项,意味着药店日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纳入核查范围。专项核查将依据年度计划开展,针对性解决特定领域问题。重点核查则聚焦风险评估、数据分析、投诉举报等线索,精准打击违规行为。

两种核查方式的结合更显严格。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且需出示执法证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比对、问询等方式取证,全程做好纸质及音像记录;非现场核查则要求药店报送处方、药品“进、销、存”数据、财务信息等材料,且需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大核查重点,精准锁定药店合规关键

结合《规程》第十一条内容,针对药店的核查重点集中在四大核心维度,每一项都需建立规范管理机制。

一是协议履行与政策落实,涵盖购药管理、价格管理、支付范围、费用结算等服务协议约定事项,这要求药店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规范结算流程。二是数据资料真实性,包括医保结算清单、药品“进、销、存”数据、处方记录、费用明细、会计凭证等,尤其是“进、销、存”数据需做到账实相符,这也是医保监管的高频重点。

三是费用申报合规性,确保向经办机构申报的药品费用真实准确,无虚增、虚报情况。四是人员与服务规范,既包括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合规性,也涵盖药店工作人员履行服务协议的情况,要求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做好处方审核与调剂配发记录。

结果运用刚性化,合规与经营深度绑定

《规程》第五章明确了核查结果的多层次处理方式,将合规情况与药店经营命脉直接挂钩。对存在违约情形的,按医保服务协议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医保行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处理。

更关键的是,核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与质量保证金返还、预付金拨付、服务协议续签、定点退出机制等直接挂钩。同时,经办机构将依法公布违规违约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这意味着一旦出现违规,药店不仅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失去医保《规程》要求与行业实践,药店需从三方面强化合规管理。

强化政策学习与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医保法律法规及《规程》要求,通过案例剖析明确违规后果,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熟悉政策边界。规范台账与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费用明细、财务凭证等资料完整可追溯,主动对接医保信息系统,保障数据上传真实准确。

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对照《规程》核查重点制定自查清单,重点排查处方管理不规范、医保药品串换、数据造假等风险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同时明确岗位责任,将合规要求落实到采购、销售、结算等每一个环节,形成全员参与的合规氛围。

此次《规程》的出台,是黑龙江省落实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举措,也为药店经营划定了清晰红线。唯有将合规理念融入日常运营,主动适应监管要求,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内容由AI辅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