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月23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村巡察监督的重点,包括“重点关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重点关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等。
什么是巡察?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巡察本质上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巡视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
更通俗地来讲,相比巡视,巡察更突出“基层”二字,是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有力抓手,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递到“最后一公里”,为老百姓提供一条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
开展对村巡察,意义重大。
村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行政村数量约为47.5万个,乡村常住人口为4.65亿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力度持续加大,但惩治腐败是持久战、攻坚战,基层“微腐败”仍然时有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数据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4万件,处分53.6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万人。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9.1万人。处分98.3万人,其中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8.6万人。
这些数字警示我们,“苍蝇式”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
做好对村巡察,是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清障护航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巡察人员走到田间地头,倾听百姓心声,就是要揪出那些啃食群众利益、伤害党群关系的问题,让正风反腐的成果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民心所望,政之所向。
近年来,中央多次部署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2024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规定,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条例》还明确了市县党委巡察对象,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市、区、旗)党委巡察范围。
中央纪委全会也已经多次提出要求。
比如,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四次全会指出,“深入推进对村巡察工作”;五次全会指出,“加强对对村巡察工作指导督导”。
2024年11月20日,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希指出,“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巡察组织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对村巡察”“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等。
在中央部署之后,各地推动这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发展还不平衡,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
还有两点值得关注。
四个“聚焦”。
对村巡察事关千家万户,点多线长面广,那到底应该聚焦什么?《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几个聚焦——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实情况;聚焦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聚焦对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提到,“重点关注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情况”;“重点关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重点关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
对村巡察如何展开?
四个字很重要,“因地制宜”。
这是因为,对村巡察工作涉及面广、问题线索多,不同的村发展基础、发展阶段都不同,因此,需要各地灵活运用各类巡察手段,对症下药。
此次《意见》提出,县级党委巡察机构要综合考量本地区所辖村的人口规模、产业发展、治安状况、信访反映、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因素,对村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将村情复杂、体量较大、问题突出的村党组织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在力量资源上予以倾斜”,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
记者:孟亚旭
(来源:政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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