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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化解二、三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挡风板、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显性违法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道安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拆棚戴盔除隐患,守法避险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行驶、停放的二、三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燃油摩托车等各类二、三轮车辆。整治重点区域涵盖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智慧中心、住宅小区(含自建房)、农贸市场、厂区园区、闹市街区、圩镇商铺、旅游景点等九大区域,实现城区、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加装设施。对二、三轮车违规加装遮阳棚、挡风板、雨篷、防风罩等各类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驾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超员超载、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

三、相关要求

(一)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拆除二、三轮车违规加装设施,驾乘二、三轮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学校、企业、外卖快递等相关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内部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守法文明出行。

(三)整治期间,执法部门将采取重点整治与全域覆盖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开展检查执法。对主动配合整治的,予以教育引导;对拒不配合、态度恶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发现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举报。

此次集中整治旨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主动配合,共同遵守交通规则,携手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1月21日

来源:永新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