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普陀区某工业区段的河道旁,一片新增的绿意悄然铺开——这不是普通的绿化工程,而是一家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方式”。其背后,是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跳出“以罚代管”传统思路,针对一起由历史管网破损引发的轻微污染事件,探索出的一条“柔性执法+多元修复”新路径。这一具有示范意义的基层实践,成功入选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创新实践系列案例,为全市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与营商环境优化相结合提供了“普陀样本”。
2025年4月,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接到线索,称辖区内有一段防汛墙破损,导致雨水井内污水渗入河道,水质指标出现异常超标。调查很快锁定责任方——工业区运营管理公司,而污染根源可追溯到1998年建设的地下管网因年久失修而破损,是一起非主观故意、损害轻微的偶发事件。
水务工作人员巡查
面对这样的情况,在开罚单之外,是否还有更优解?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做了新的探索,办案过程中,两个“同步”悄然展开:立案调查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同步启动。经专家快速评估,损害价值为3000余元。由于企业态度端正、立即整改并自愿赔偿,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避免了“罚款”与“赔偿”的双重负担。
“案子虽小,但流程不能‘卡壳’。”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法制科科长徐凌介绍,针对此案事实清晰、损害小的特点,区生态环境局采用了专家评估会替代繁复的司法鉴定,大幅压缩了办案时间。此外,修复方式也变得更为灵活,企业不必支付现金赔偿,而是通过“认建认养公共绿地”来履行责任。这样既保证了生态效益“等值”回归,也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当然,根本问题必须解决——破损的管网和防汛墙已被要求彻底修复。
从一次联合勘查、一次证据固定,到一份替代修复清单……在整个处理中,河道、监测等多部门协同介入,运用色浆示踪等技术一次固定证据,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并通过主动提供替代修复清单供企业选择,构建了“问题共商、服务共优”的政企协作关系。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工地执法检查
最终,这起原本可能以罚单告终的事件,走向了多方共赢的结局:河道生态通过异地增绿获得补偿;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和信用影响,负担减轻;监管部门则完成了一次将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的有效实践,让执法过程成为普法与服务的过程。
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普陀区在这起小案件中尝试的“一案双查、简评快办、替代修复、协同服务”等做法,正形成一种“降成本、简流程、重修复、求实效”的基层治理样本,也为普陀区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基层生态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来源:上海普陀
编辑:张玉洁
上观号作者:上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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