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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傍晚,《法学》杂志突然发布的一则启事,像一块石头扔进安静的池塘。这则启事说,从2026年开始,实行隔年用稿制,换句话说就是,今年在上面发过文章的,年内就不能再发,一年只给一人一次机会。启事发布的时间选在下午五点多,这个细节很有意思,像是编辑部经过漫长讨论后,终于拍板定案,赶在下班前把消息放出去。

法律类C刊不缺作者,这是常识。《法学》作为法学界的顶尖C刊,投来的稿件大概能堆成山。在这个位置上的编辑部,考虑的不是稿源,而是怎么在无数优质稿件中做出选择。隔年用稿制,表面看是在扩大作者群,避免同一人一年内多次出现。往深了想,这是在重新分配一种稀缺资源。学术发表的版面,就是学者的生命线,尤其对青年学者而言,一篇C刊可能意味着职称评审的通过,可能意味着课题申报的底气,可能意味着在学术圈站稳脚跟的开始。

这个规则背后,藏着当前学术生态的某种尴尬。为什么需要明文限制?因为如果不限制,确实会有人一年之内发表多篇。这些人是谁?他们凭什么能做到?资源集中的现象,在学术界从来都不是秘密。极少数的知名学者,占据了相当比例的顶级期刊版面。他们有名气,有资历,有学术网络,编辑部自然会优先考虑他们的稿件。这种优先权并非全无道理,这些学者的研究往往代表着某种高度。但当这种优先权变成常态,当某些名字频繁出现在目录里,年轻学者的空间就被挤压了。他们投出去的稿件,可能在编辑的初审阶段就被默认为是"不够分量",需要"再打磨打磨",而这个打磨的过程,有时长达几年。

隔年用稿制,是一种纠偏的尝试。它用制度的刚性,来对抗资源集中的惯性。这种尝试值得肯定,但远远不够。限制一年一篇,只是让出了一点缝隙。真正的问题在于,学术资源的分配逻辑是否需要更彻底的反思?比如,教授以上职称的学者,是否应该在顶级期刊的发表机会上受到更多限制?这个问题很尖锐,可能会刺痛一些人。但想想看,一个已经著作等身的教授,和一个还在为生计发愁的讲师,谁更需要那一篇C刊?前者发表一篇,是锦上添花;后者发表一篇,可能是雪中送炭。

这里说的不是剥夺,而是让渡。资深学者在享受了学术体制的种种红利之后,是否应该主动让出一些机会?学术界的尊老传统无可厚非,但尊老不应该等同于资源垄断。一个真正健康的学术生态,应该是流动性的,应该是能够让年轻人看到上升希望的。当青年学者们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难以叩开顶级期刊的大门,他们可能会选择放弃,可能会转向更功利的学术生产,甚至可能会对整个学术评价体系失去信心。

有人可能会反驳,学术发表应该只看质量,不看年龄和职称。理想状态确实如此。但问题是,谁来定义质量?评价标准掌握在谁手里?在一个人情和网络交织的法学学术圈里,纯粹的质量标准往往会被各种因素稀释。一篇青年学者的文章,可能提出了极具原创性的观点,但因为引用的文献不够"经典",因为论证方式不够"成熟",就被挡在门外。而一位知名学者的文章,可能只是在重复自己多年前的观点,换了个案例,换了个角度,或者干脆就是谈了点茶余饭后的感想,就能顺利发表。这种差异,不是质量差异,是地位差异。

回到《法学》的最新规定,它的意义或许不在于这个规定本身多么完美,而在于它开启了一种讨论的可能性。这种讨论,是关于学术公平的讨论,是关于资源如何重新配置的讨论。有人说,那合作发表怎么办?如果一位资深学者带着一位青年学生联名发表,算不算占用名额?这个问题提得好。合作发表是当前学术生产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既是传帮带,也是学术网络的体现。但合作发表也有猫腻,挂名现象并不少见。有些资深学者,名字挂在学生文章上,实际贡献可能微乎其微。这种挂名,不仅挤占了学生的学术成果,也在发表机会上形成了新的不公。是否应该对合作发表做出更细致的规定?比如要求明确贡献度,比如限制资深学者每年合作发表的次数?这些讨论,都需要展开。

《法学》的编辑部的是次亮剑,肯定有所考量,这个考量,也许不完全是为了青年学者,可能还有自身品牌建设的需要。一个期刊如果常年被几个大佬"霸占",它的新鲜感和权威性也会受到质疑。读者会厌倦,会质疑编辑部是否在搞小圈子。隔年用稿制,也是在打破这种小圈子的印象,让作者名单看起来更"多元",更有"活力"。从这个角度看,这个规定既是利他,也是利己。

但无论如何,这个头已经开了。接下来,该讨论的是其他期刊是否应该跟进。顶级期刊之间,既有竞争,也有默契。如果《法学》的这个做法被证明是成功的,比如获得了学界的广泛好评,比如确实发掘了一批有潜力的青年学者,那么其他刊物可能会效仿。这种效仿,可能会带来连锁反应,推动整个学术发表生态的逐步改善。当然,也可能有人会抵制,会觉得这是对学术自由的干涉,是行政思维在学术领域的延伸。这种争议,恰恰是最有价值的部分。

更进一步说,期刊发表只是学术评价体系的一环。真正要解决青年学者的困境,不可能只靠一个隔年用稿制。还需要高校在职称评审上给予更多弹性,需要在课题申报上打破论资排辈,需要在学术会议上听到更多年轻人的声音。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期刊改革只是其中一步。

《法学》的启事,像是一个信号。它提醒我们,学术资源的分配,不应该完全交给市场化和网络化的自发秩序,而应该有一些制度性的矫正机制。这种矫正,不是为了打压谁,而是为了让整个学术共同体更健康,更有希望。资深学者们,或许也该想一想,当自己衣食无忧、地位稳固的时候,能为那些还在挣扎的年轻人做些什么。让出一篇C刊的名额,可能只是举手之劳。但这样的举手之劳,如果成为风气,就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这件事的最终意义,也许不在限制,而在唤醒。唤醒一种意识,学术是共同的事业,需要代代相传。如果一代人堵死了下一代人的路,这个事业就难以为继。真正的学术大师,不是发了多少篇顶刊,而是培养了多少优秀人才,为学科发展留下了多少真正有生命力的遗产。那些还在拼命发表的资深学者,或许该停下来想想,自己是在创造价值,还是在占有资源。这个界限,有时很微妙,但很重要。

时间已经来到2026年,这个规则即刻生效。我们会在《法学》的作者名单里,看到更多的新名字吗?那些新名字,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思想和新的气象吗?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在编辑部,在整个法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