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影市场以518.32亿元的票房成绩圆满收官,稳居全球第二。人们在对《哪吒之魔童闹海》等精品佳作津津乐道的同时,常常会有一种好奇甚至疑问,日常生活中电影的影响力几乎随处可见,但500多亿元的票房好像没有充分体现出这个行业的规模与体量。1月21日,国家电影局发布消息,根据中国电影资料馆不完全统计,2025年中国电影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172.59亿元,票房拉动系数约为1∶15.77,均位居全球前列。这回应了人们关于电影产业的好奇,那么电影产值与电影票房之间是什么关系,电影产值又是如何进行测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影资料馆“电影经济贡献统计”课题组。
记者:资料馆为什么要成立课题组开展这项工作?
中国电影资料馆副馆长陆亮:中国电影资料馆作为国家电影智库,除了传统的电影艺术研究强项,为电影产业发展改革建言献策也是我们的职责使命。2024年11月,受国家电影局委托,资料馆成立了“电影经济贡献统计”课题组,并邀请社科院工经所专家担任指导工作。之所以成立专门课题组,是因为长期以来,电影行业广为熟知、备受关注的统计数据就是票房收入,但这仅仅是电影收入的一小部分,像影院在放映以外提供服务的收入,以及二级市场、农村放映、网络视听播映等收入都没有包含在内,也无法体现电影生产、发行环节的经济价值,更无法反映电影对相关行业和消费领域的拉动效应。
作为一种高度综合的文化形态,电影产业的价值远不止于票房,其经济贡献绝不限于影院之内。一方面,电影在制作、发行和放映过程中,会持续拉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广告宣发、租赁商务、物流运输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稳定的关联产出;另一方面,电影具有显著的出行型消费特征和公共文化属性,观众在观影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餐饮、零售等消费,以及围绕电影IP形成的衍生品开发、文旅融合和会展活动,构成了更大规模的带动与外溢产值。这些经济活动并不直接计入票房,却真实发生在国民经济运行之中。
因此,在评估电影对国民经济的实际贡献时,单纯以票房规模作为衡量标准,严重低估电影产业的综合价值。将视野从“票房规模”拓展至“全产业链产值”,有助于更准确地认识电影在提振消费、促进服务业升级、推动文旅融合和增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更符合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对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认知。
记者:课题组进行测算的方法或模型有什么特点?
陆亮:最突出的特点是坚持以国家统计制度为基础,构建符合电影产业运行实际的系统性测算框架。课题组以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作为核心数据源,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和产业链分析方法,对电影产业的核心产出、上下游关联产出以及带动和外溢效应进行分层测算,力求全面反映电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
另外一个特点是审慎性和可复核性。对于带动和外溢部分,课题组没有追求对所有潜在影响进行全面覆盖,而是优先选取当前具备数据基础、可以核实的典型场景进行测算,并在结果中明确其保守估计属性。通过这种方式,使测算结论既能够反映电影产业真实存在的经济效应,又经得起不同视角和口径下的检验。
记者:请介绍一下产值的具体测算内容与结果。
课题组负责人汪忆岚:这次公布的电影全产业链产值8172.59亿元分为核心产值、间接产值和带动与外溢产值三大部分。测算结果显示,2025年电影核心产业产值为2266.18亿元,主要涵盖电影制作、电影发行和电影放映三个环节。
在电影制作环节,核心产值包括电影摄制服务、电影洗印加工服务、电影配音翻译服务、电影动画制作服务、电影拍摄基地服务以及数字电影节目制作等专业服务,覆盖故事片、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多种类型内容的生产全过程,基本反映了电影内容生产端的主要经济活动。
在电影发行环节,核心产值涵盖国产影片和进口影片的发行服务以及电影进出口交易服务,这一部分是电影内容实现市场价值、进入国际流通体系的重要通道。
在电影放映环节,核心产值不仅包括城市商业影院的放映活动,还涵盖二级放映市场、电视播映、网络播映、农村流动放映、特种影片放映等多元化放映形态,体现出电影观赏场景的持续拓展。
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统计口径尚未将电影剧本创作、专业三维动画设计、部分电影投资活动、电影演员个人代理、电影发行代理服务以及以磁带、光盘为载体的影像制品出版发行等内容纳入核算范围。这意味着,目前测算得到的电影核心产值在客观上要小于真实发生的核心产值规模。
除核心产业外,电影产业在运行过程中还会通过采购和服务需求,对上下游行业形成稳定拉动。测算显示,2025年电影产业间接产值为2515.46亿元,这一部分主要包括电影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广告宣发、租赁商务、物流运输等上下游环节所形成的产值,反映了电影产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之间的深度联动。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电影的带动与外溢效应进行了单独测算。结果显示,带动与外溢产值为3390.95亿元,成为电影全产业链中体量最大的组成部分。这一部分主要包括观影行为带动的餐饮、交通、零售等消费支出,电影IP衍生品开发,电影拍摄基地和取景地旅游,电影主题乐园,以及电影节展所形成的会展经济等。
记者:请介绍一下电影产业拉动形成的间接产值的计算原理,及其涵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产业组织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郭朝先:除核心产业外,电影产业在制作运行过程中还会通过采购和服务需求,对上下游行业形成稳定拉动,也就是产生“引致需求”,这一部分主要包括电影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广告宣发、租赁商务、物流运输等上下游环节所形成的产值。和国民经济其他产业部门一样,计算这些“引致需求”形成的产值就要用到投入产出方法。电影产业的间接产值,反映的是一条完整的产业协作链条,是文化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体现。根据2023年国家投入产出表计算,电影产业对国民经济其他部分的间接拉动系数为1.11倍,这个系数比2020年的间接拉动系数0.8要大,体现了电影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之间的联动程度加深。
记者:在课题研究中遇到哪些困难,目前的方法还有什么不足或改进之处?
汪忆岚:最大的困难是对电影带动与外溢产值的测算。由于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十分广泛,既包括文旅、消费等服务业,也涵盖制造、会展等多个产业门类,产业链条长、关联关系复杂,相关经济活动往往分布在不同统计口径和管理部门之中。在现有统计条件下,对这些跨行业、跨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系统归集和精确核算,本身就具有较高难度。
从统计制度层面看,国家统计局已经启动新一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工作,计划于2026年出台,并同步推进派生产业分类的调整。这为更准确反映电影与文旅融合、文化消费升级等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础。但在此之前,现行统计体系仍主要沿用2018年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对近年来文旅深度融合、场景化消费、IP衍生经济等新形态的覆盖仍显不足。
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在坚持统计规范的前提下,优先选取具备数据基础、可监测、可核实的部分典型场景进行测算,并明确将结果作为审慎估计。这意味着电影带动效应和真实经济贡献仍有较大的延展空间。
记者:课题组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什么?
陆亮: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根据国家电影局和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影+”消费综合试点工作的要求,对试点城市统一启动统计监测。用3年左右的时间,结合各地数据基础、试点工作情况,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电影院经营、电影衍生消费等开展全面监测,重点围绕电影带动与外溢经济活动的概念边界、行业分类口径、指标体系构建等问题,针对性开展系统研究。通过不断校准和修正模型和方法,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又能够真实反映电影拉动消费综合效应,可推广、可落地的统计监测方法。
“十五五”时期,电影统计体系的细化完善,是电影发展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我们希望通过努力探索,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电影经济相关的统计标准和方法体系,系统推进分类口径、指标设置和测算办法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电影产业经济活动正式纳入国家统计制度。
责编 /李佳蕾
编辑 /陈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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