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娘在哪里?”

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在成都杜甫草堂,七十八岁的余光中突然对着人群喊了这么一嗓子。

周围几百个粉丝都愣住了,这大诗人是老糊涂了,还是在玩什么行为艺术?

没人知道,这一声呼喊背后,藏着一段跨越了半个多世纪、差点被封建礼教和医生诊断书判了死刑的荒唐往事。

01

一九四五年的南京,抗战刚胜利那会儿,老百姓的日子虽然苦,但心里头是热乎的。

就在这乱糟糟又喜气洋洋的节骨眼上,十七岁的余光中,干了一件让他后来这辈子都忘不掉的事儿。

那天,他妈孙秀君领着他去串门。去的是谁家呢?是孙秀君的堂姐,也就是余光中的姨妈家。

这本来就是一场普通的亲戚走动,俩妈在堂屋里拉家常,余光中这个正值青春期的小伙子,就站在一边百无聊赖地抠手指头。

突然,门帘子一挑,走出来一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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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姑娘叫范我存,那年才十四岁。

怎么形容当时的场面呢?这就好比你在那喝白开水,突然有人给你端上来一碗加了蜜的冰糖雪梨。

范我存那时候身体不好,脸色惨白惨白的,整个人瘦得跟纸片一样,也就是咱们现在说的“林黛玉”风格。

可就是这股子弱不禁风的劲儿,直接把余光中这个理工男给看傻了。

在此之前,余光中满脑子都是数学公式和英文单词,他以为表妹这种生物,大概就是那种流着鼻涕抢糖吃的小屁孩。

结果眼前这位,穿着素净的衣服,眼神怯生生的,虽然没说话,但那股子灵气,挡都挡不住。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眼万年,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小伙子动凡心了。

那时候的余光中,穿着一身土掉渣的麻布制服,剪个寸头,看起来呆头呆脑的。

范我存呢,其实早就听说过这个表哥。家里的长辈老提他,说这孩子书读得好,还会画画,英文说得跟洋鬼子一样溜,简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俩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临走的时候,余光中憋了半天,脸都憋红了,才挤出一句,让表妹有空到家里玩儿。

这操作,简直比现在的直男还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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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后,余光中这心里就跟长了草似的。想联系吧,又不好意思直接上门。

于是,这哥们干了一件特别“学霸”的事儿——他翻译了一首拜伦的诗,想寄给表妹显摆显摆。

信写好了,装进信封了,笔拿起来了,问题来了。

他不知道表妹的大名。

那时候长辈们都叫范我存的小名“咪咪”。余光中抓耳挠腮半天,心一横,在信封上大大咧咧写了三个字:范咪咪。

信寄出去了。

范我存收到信的时候,整个人都裂开了。

你想想,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收到一位才子表哥的来信,正准备心跳加速呢,一看信封上写着“范咪咪收”。

这感觉,就像是你精心打扮去约会,结果对方穿了双拖鞋就来了。

虽然名字写得很尴尬,但这并不妨碍范我存对表哥的崇拜。那可是拜伦的诗啊,虽然看不懂,但不明觉厉。

这颗种子,就算是种下了。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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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偶像剧的剧本,接下来就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但老天爷是个编剧高手,他嫌剧情不够波折。

没过多久,时局变了。内战爆发,炮火连天,老百姓只能跟着时局像浮萍一样到处飘。

范我存这边,情况比较特殊。她有个表姐嫁给了台湾的一个飞行官。

一九四九年初,国民党眼看大势已去,这个表姐夫奉命飞到上海,执行撤退家属的任务。

本来是要带岳母一家走的,结果范我存的姑姑死活不愿意离开故土。

表姐夫没办法,转头看见了旁边的范我存。

那时候范我存还小,听表姐夫忽悠说,台湾那地方好啊,一年四季都有西瓜吃,还不冷,全是好玩的。

小姑娘嘛,一听有吃的有玩的,再加上母亲也觉得局势太乱,想让女儿先去避避风头。

就这样,范我存稀里糊涂地跟着表姐夫,登上了飞往台湾的飞机。

这一走,就是天涯海角。

等到余光中一家辗转逃难到上海,满大街打听姨妈家下落的时候,才知道范我存已经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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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觉,就像是你刚准备好了一肚子的情话,结果电话线被人拔了。

余光中后来也跟着父母一路南下,先去了厦门,又去了香港,最后在一九五零年,也踏上了去台湾的船。

这一晃,就是五年。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五年时间,足够把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余光中到台北后,费尽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姨妈家。

等到再次见面的时候,余光中傻眼了,同时也心疼坏了。

当年的那个“林黛玉”,现在更像“林黛玉”了。

范我存到了台湾后,书没读几天,身体先垮了。去医院一查,肺部有问题。

在那个年代,肺病虽然不像古代那样是绝症,但也属于“富贵病”,得养,而且传染,被人视作洪水猛兽。

因为这个病,范我存学也退了,整天关在家里,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白纸。

余光中看到她的时候,心里那叫一个痛。

他在后来的文章里写道,那是一朵瘦瘦的水仙,婀娜飘逸,羞赧而闪烁,苍白而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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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形容词用的,全是病态美。

但在余光中眼里,这哪是病啊,这是需要他用一生去呵护的宝贝。

03

俩人重逢了,感情也迅速升温。

在台北那种湿漉漉的天气里,两个同样流落异乡的年轻人,两颗心很快就靠在了一起。

但是,麻烦来了。

这麻烦不是别人,正是生养他们的亲爹亲妈。

按理说,余光中的妈和范我存的妈是堂姐妹,这叫亲上加亲,应该高兴才对。

可双方家长一碰头,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余家父母这边理由很充分:

第一,这属于近亲结婚。虽说那时候法律管得不严,但科学道理大家都懂一点,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好。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范我存身体太差了!肺病啊,那是闹着玩的吗?这身子骨,能生孩子吗?娶回来不得当个药罐子供着?万一哪天人没了,儿子不就成鳏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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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家那边也有意见:

这余光中,看着文质彬彬,其实就是个书呆子。整天写写画画的,能当饭吃吗?那个年代,搞文学的都是穷酸样,哪有当官经商来得实惠?

两边大人轮番轰炸,苦口婆心,甚至放了狠话。

余家父母为了让儿子死心,开始疯狂给他安排相亲。今天张家的小姐,明天李家的千金,环肥燕瘦,各式各样。

余光中呢?

这平时看着闷声不响的书呆子,这回彻底爆发了牛脾气。

不管你介绍谁,我就是不见。我就认准了范我存。

为了表明决心,这哥们甚至玩起了离家出走。

他在自家院子里的枫树上,拿着小刀,吭哧吭哧刻了三个字母:YLM。

Y是余(Yu),L是爱(Love),M是咪咪(Mimi)。

余光中爱咪咪。

这操作,虽然现在看着有点非主流,但在当时,那就是把心掏出来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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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父母看健康,恋人看皮囊。但在余光中这里,他看的是灵魂。

越是反对,爱得越深。这好像是所有爱情故事的通病。

一九五五年,余光中去部队服役了。

在部队里,他也没闲着。他知道范我存喜欢画画,就找来一本《梵高传》的原著开始翻译。

那时候没有微信,没有视频通话,连电话都很少打。

余光中就用了一种最原始、也最浪漫的方式来谈恋爱。

他找来一些信纸,在正面密密麻麻地写上翻译好的《梵高传》章节,在纸的背面,则写上给范我存的情书。

一封封信,跨越军营与城市,飞到了范我存的手里。

范我存收到信后,先看背面的情话,看得脸红心跳,然后再把正面的译文,工工整整地誊抄在稿纸上。

最后,再寄回给余光中,拿去报社发表。

那部后来轰动文坛的《梵高传》,就是这两个年轻人,在反对声中,一笔一划“谈”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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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是翻译书啊,这分明是在交换灵魂。

别人谈恋爱是看电影逛公园,他俩谈恋爱是查字典搞翻译。

这股子韧劲,终于把双方家长给磨没脾气了。

看着这俩孩子是真分不开,大人们只能叹口气: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随他们去吧。

一九五六年,秋天。

二十八岁的余光中,终于牵起了二十五岁范我存的手,走进了教堂。

那一天,距离他们在南京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一年。

婚礼上,余光中笑得像个拿了满分的傻孩子,范我存穿着婚纱,虽然还是瘦,但眼睛里全是光。

所有的宾客都在祝福,但私底下也有人嘀咕,这病恹恹的新娘子,这日子能过长久吗?

04

婚结了,但这并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现实的开始。

大家都盯着范我存的肚子看。毕竟在那个年代,传宗接代是头等大事,而且大家都断言她身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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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呢?

范我存用实际行动,狠狠地打了所有人的脸。

婚后七年,范我存一口气生了五个孩子!

这效率,这速度,别说病秧子了,就是身体强壮的妇女也得缓一缓。

这哪里是“瘦水仙”,这简直就是生命力爆棚的“神仙”。

不过,命运并没有完全放过他们。

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出生后不久,就因为得病夭折了。

那段时间,是这个家庭最灰暗的日子。余光中抱着儿子小小的尸体,哭得像个孩子。范我存更是痛不欲生,那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但生活还得继续。

虽然儿子没了,但四个女儿还在嗷嗷待哺。

家里瞬间变成了“女生宿舍”。

余光中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女生宿舍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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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女儿,小时候那是相当热闹。哭的哭,闹的闹,家里整天跟开锅了一样。

这时候,就显出范我存的本事了。

她从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彻底进化成了全能女战士。

余光中是典型的“君子远庖厨”,说白了就是生活白痴。

他忙起来,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好几天不出门,天塌下来都得老婆去顶着。

家里灯泡坏了,范我存换;水管爆了,范我存修;孩子病了,范我存背着去医院。

有一次,范我存累得实在受不了了,坐在沙发上叹气,说自己真恨不得有三头六臂。

一边是电话铃响,一边是门铃响,锅里煮着汤在冒烟,孩子在地上打滚哭。

这种场景,换个女人估计早就崩溃了。

但范我存硬是扛下来了。

余光中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他能做的,就是写诗。

他给妻子起了个新外号:“袋鼠妈妈”。意思是她永远护着孩子,忙忙碌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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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虽然在生活上是个“废柴”,但在爱老婆这件事上,他有自己独特的脑回路。

有一次,余光中去伦敦出差。

大诗人走在异国街头,突然良心发现,想给辛苦的老婆买件衣服。

他走进一家女装店,挑了一件看起来不错的衣服。

店员热心地走过来问他夫人穿多大尺码的。

这一问,直接把余光中问蒙了。

尺码?衣服还有尺码这回事?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老婆穿S号还是M号。

但这难不倒大才子。

余光中环顾四周,看到旁边站着一位外国女士。

他二话不说,走过去,在众目睽睽之下,轻轻拥抱了一下那位女士。

然后转头,一脸淡定地告诉店员,比她稍微大一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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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操作,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直男浪漫”。

虽然有点冒犯路人,但这大概是他能想到的最精准的测量方式了。

在家里,余光中也是个“妻管严”。

当然,这个“严”是他自愿的。

他的每一首诗,第一个读者永远是范我存。

如果范我存说这句不好,看不懂,余光中立马就改。

他说,他的诗,要让老婆看得懂,才能让老百姓看得懂。

05

时间就像一把杀猪刀,但在他们身上,却变成了雕刻刀。

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

当年的黑发青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太。

一九八六年,两人结婚三十周年,这叫珍珠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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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这回没量尺寸,直接买了一串珍珠项链送给老婆,还附赠了一首诗《珍珠项链》。

这首诗写得那叫一个肉麻又深情。

到了二零一六年,这已经是钻石婚了。六十年啊,那是两个甲子的轮回。

当初那些断言他们过不长久的人,坟头草都几米高了,可这两位,依然手牵手站在一起。

在那场宴会上,余光中笑得满脸褶子,范我存虽然背驼了,但那份优雅,依然还在。

有人问范我存,这辈子怎么过来的?就没有想掐死对方的时候?

范我存笑了笑,淡淡地说了句,还不是两个相似的人,碰到一起就再也分不开了。

这话听着简单,细想全是智慧。

哪有什么天生一对,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个负责写诗做梦,一个负责柴米油盐。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这一天,天空飘着冷雨。

八十九岁的余光中,在医院里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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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走了。

他把那个操劳了一辈子的“咪咪”,那个为他生儿育女的“袋鼠妈妈”,留在了人间。

但他没有遗憾。

因为他在早年的一首诗《三生石》里,早就写好了结局:

“我会在对岸,苦苦守候……看你渐渐地靠岸……对你招手。”

这故事说到这,咱们得咂摸咂摸滋味。

你看这世间的事儿,多荒谬。

当年那些讲科学、讲门第、讲利弊的人,把嘴皮子都磨破了,想拆散这对“不合适”的鸳鸯。结果呢?人家愣是用一辈子,把日子过成了诗。

余光中这辈子写了八百多首诗,有一百多首是给范我存的。

这就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算出来的。

那条渡船已经开走了,船头站着那个写乡愁的老头,正眯着眼,等着他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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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张被医生判了死刑的诊断书?早就不知道被风吹到哪个垃圾堆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