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证监会再次释放出强烈的“强监管、零容忍”信号。当日,证监会公布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在2019年至2024年间利用67个账户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余韩,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0亿元,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私募领域的监管风暴同样猛烈,证监会通报了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丰达”)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结果,合计罚没超4100万元,力度刷新了此前优策案的纪录,被业内称为“史上最重”私募罚单。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狂赚5亿被罚没10亿
证监会〔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披露,将市场目光聚焦于一起长达五年的股价操纵大案。经证监会深入调查,自然人余韩在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精心编织了一张庞大的交易网络。
调查细节显示,在这长达5年的操纵期间内,余韩实际控制并使用了包括“陈某某”在内的多达67个证券账户,组成了庞大的账户组。其操纵手法具有典型的“庄家”特征: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俗称“对倒”)。数据显示, 操纵期间,账户组共有212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博士眼镜”,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最高达到25.32%。
在余韩的推波助澜下,“博士眼镜”的股价走势出现了极度异常。统计表明,操纵期间该股价格从13.72元/股一路飙升至37.81元/股,累计涨幅高达175.58%。而同一时期,深证成指却下跌了9.36%。两相对比,余韩操纵的股票价格偏离深证成指幅度竟高达184.94个百分点。经测算,余韩通过上述违法手段,从市场攫取了高达5.11亿元的违法所得。
面对监管部门的指控,余韩在听证过程中提出了三点申辩意见,试图减轻处罚。余韩表示,第一,其不具备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操纵市场的行为。第二,实际控制账户组的数量认定有误,其只实际控制使用9个账户,且对部分账户的控制时间较短。第三,其实际控制账户组的行为,未对“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
然而,证监会逐一驳回了余韩的申辩:首先,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存在操纵的主观意图;其次,67个账户的控制关系认定综合了多方证据,且已剔除了非控制期间的数据;最后,股价与深证成指的巨大偏离度直接证实了其行为对量价的明显影响。证监会明确指出,余韩不存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5.11亿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0.22亿元。此外,鉴于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余韩还被采取了3年证券市场禁入和3年禁止交易的严厉措施。
监管重拳整治私募乱象,瑞丰达及相关人被罚4100万
就在“1号罚单”落地的同一天,证监会还通报了对瑞丰达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再次展示了监管部门整治私募乱象的决心。
经查,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严重违反了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依法对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开出了共计2800余万元的罚单,同时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1300余万元。合计超过4100万元的罚没金额,一举超过了此前业内轰动的“优策案”(3500万元),处罚力度创“史上最重”。
除了巨额罚款,对“首恶”的惩戒更是毫不手软。瑞丰达实际控制人被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与此同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迅速行动,注销了相关私募机构的管理人登记。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强调,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领域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恶劣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同时推动私募机构抓紧整改各类不规范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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