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论》2025年第6期(总第84期)
罗兴佐,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城市作为现代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其生活形态的丰富性和治理结构的复杂性持续吸引着学术研究的目光。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的鲁磨路,虽是一条普通的街道,却地处繁华的光谷商圈。鲁磨路沿街汇集了百余家商店,人流密集,消费与生活需求呈现高度多元化特征,因此吸引了大量摊贩聚集,一度被称为武汉市八大夜市之一。2015年至2016年间,吕德文教授以编外城管协管员与街头摊贩的双重身份,对鲁磨路的街头生态开展了参与式田野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鲁磨路:城管、小贩与街头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以下简称《街头秩序》)一书。头治理过程的描述与分析,阐释了城市化进程中国家发展、市场运作与民众日常生活之间的内在关联机制。《街头秩序》全书结构严谨,以方法、空间、部门、治理、秩序等为线索层层展开,论述扎实,引人深思。
一、“有机知识分子”视角与饱和经验法
研究方法作为科学探索的基础工具,其有效性是支撑高水平学术研究的关键要素。参与式研究是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方法,为弥合理论研究与现实经验之间的鸿沟提供了有效途径。吕德文在研究中虽延续了这一传统方法,却在具体的实践路径上体现出明显的创新取向。
一方面,他有意弱化先验性的研究假设,将鲁磨路的田野工作视为“有机知识分子”介入公共问题的一次尝试。吕德文指出,在田野工作中,“有机知识分子”并不试图在参与式调查中保持中立,而是通过融入经验世界,以期更好地把握内在机制。为此,他申请成为一名编外协管员,跟随城管中队长一同参与鲁磨路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与调研伙伴在鲁磨路实地摆摊,深入观察小贩群体的内部结构。通过这种双重身份的深度参与,吕德文得以系统理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互动模式及其所塑造的治理秩序。此外,他特别注重从一些随机性、偶发性的事件中洞察社会机制的运作方式,将公共话题转化为专业性研究议题,从而丰富了经验研究的分析理路。
另一方面,吕德文以饱和经验法拓展了实践社会学的研究路径。实践社会学关注日常生活事件的生成过程和内在机制,主张通过分析日常生活的制度化过程,将微观经验与宏观社会系统联系起来。其中,“过程—事件”分析是实践社会学的操作化方法,旨在通过深入研究过程、机制、技术、逻辑四个环节,揭示经验内部的实践逻辑与生成机制。然而,这一方法因偏重事件性和过程性解释,容易陷入叙事化倾向,甚至放大事件的随机性。饱和经验法源自乡土社会研究传统,强调通过饱和的田野训练形成经验质感。吕德文认为,而调查者通过饱和的田野工作,能够形成行动者的内部视角,获得对行动场景和制度结构的整体认知;经验质感则是一种“带入式”的理解能力,使研究者能够准确识别具体场景,并模拟出相关行动者的实践逻辑。研究者一旦具备经验质感,便能够有效提取实践经验的关键要素,并准确地构建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背后的约束条件,从而开展机制性解释。《街头秩序》可视为饱和经验法与实践社会学的有机融合,它采用叙事手法重构现场,生动呈现了街头治理秩序的生成逻辑,并在真实资料的基础上赋予叙述以丰富质感。同时,《街头秩序》并非仅按时间顺序或随机事件铺陈经验,而是着眼于内部因果机制展开分析。基于扎实的田野调查,吕德文深入剖析空间、事件、制度等影响街头治理秩序的关键要素,提炼出“兜底部门”“灰色秩序”“空间治理术”等概念,实现了经验叙事与理论解释的统一。
二、鲁磨路的“街角剧场”与空间治理
《街头秩序》的内容结构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其整体布局犹如一场逐步推进的舞台剧:开篇呈现舞台空间和布景,继而依次引入各色人物,随后聚焦于人物之间的复杂互动;待到叙事落幕,作者便从幕后走向台前,与读者进行对话。鲁磨路可被视为一个巨大的公共剧场,城管与摊贩的日常互动在此空间内反复上演。吕德文首先勾勒出街角的空间形态,进而描绘摊贩的生活样态及其形成的“街角社会”,并系统阐述城管部门的组织架构、部门属性和运作逻辑等;随后,将视线转向城管与摊贩之间的交往与博弈,具体剖析城管如何通过空间管控与常规管理展开治理实践;在此基础上,引导读者共同思考街头灰色地带的治理路径,探讨构建多方协作、共治共享的城市共同体。
空间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生活就是参与空间的社会生产,塑造不断演变的空间性并被其塑造——这种空间性确立了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并使二者具体化。”城管日常面对的治理空间具体而零散,包括犄角旮旯、人行通道、临时性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城市边缘地带等。正是这些看似破碎的空间形态,与在其中谋生的各色各样的“小人物”,共同构成了真实、鲜活的“街角社会”。吕德文认为,鲁磨路是一个典型的“街角社会”,它由数不胜数的犄角旮旯构成。在这些空间中,摊贩或在固定地点经营,或流动摆摊;其经营行为或合法,或非法;经营形式上既有独立个体,也有家庭或家族协作模式;从业者中既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在长期的竞争与合作中,摊贩群体内部逐渐形成了一套带有“江湖”特性的关系网络和行为逻辑。“小贩江湖”因而成为“街角社会”的生动表征,也成为城管执法必须直面的一线现场。摊贩群体应对城管的规制,以及城管对这一“江湖”的治理,共同演绎了街头空间中诸多或喜或悲的故事。
吕德文指出,“城管”在语义上已是一个具有独立内涵的概念,不能被简单视作“城市管理”的缩写。从部门属性看,城管部门是政府机构中的“兜底”部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许多新兴管理事务因性质复杂、专业门槛较低而未被传统职能部门覆盖,成为剩余事务。由于缺乏专业职能边界,城管往往自然承接起此类事务的处理责任。剩余事务不仅数量庞大,且常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必须得到及时处置,否则将损害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然而,此类事务常存在法律和道德上的模糊性,即便部分事件具有明显的违法或违规特征,其处理方式和尺度也易引发争议。因此,剩余事务的处置难度大且敏感性高,构成城管工作的根本性难题。从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看,城管部门是一个融合了非正式治理人员和非正式动员手段的混合型科层组织。城管工作立足于街头一线,其运作方式具有鲜明的动员特征——既需通过说服、动员应对街头违规行为,也需借助内部激励以维持组织运转。面对庞杂的剩余事务和有限的编制资源,城管部门的大量工作依赖协管员来完成,其工作性质呈现显著的劳动密集型特征。这使得城管部门的内部管理不仅要注重方法策略,更要注重管理艺术。《街头秩序》进一步指出,作为基层执法单位的城管部门,其实际运作模式更趋近于家庭组织,队员之间具有鲜明的代际和性别分工特征,彼此熟悉,讲究感情,依靠相互信任开展工作。然而,这种组织与工作模式也使得城管面临着双重管理风险:一方面,协管员待遇较低,可能在工作中具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自行采取激进策略,容易引发冲突甚至舆情事件。
城管通过实施空间治理策略,并将大量非常规事务纳入常规治理框架,实现对摊贩活动的有效管理。在此过程中,城管与摊贩共同演绎了生动的街头空间治理图景。一方面,街头治理的难点不仅在于工作场景处于街头一线,更在于这些场景深深嵌入既有的结构性空间。在此空间内,各类违规行为已固化为具体的城市景观,如“握手楼”、摊贩集聚区等,其间交织着竞争、共生等复杂的动态关系。鲁磨路街区从乡村景观主导转向城市景观主导,其空间性质的改变在消解部分原有事务的同时,也催生出诸多新事务。街头作为市政空间,由城管履行管理职责,而摊贩则依托地形,竭力将其转化为经营空间,甚至试图建立“草根秩序”。为此,城管必然通过划界而治、巡逻管控等方式,将其纳入正规监管体系。然而,城管的部分治理策略可能被摊贩反向利用——他们会捕捉一切治理缝隙,在街角建立据点并向街头延伸。吕德文认为,城管主要通过空间策略占据优先权,但小贩也并非总是被动接受城管提供的机会,他们会伺机而为,通过微小的战术来修改、影响城管的空间策略,从而建立自己的专属地盘。正是在这种“立”与“破”的持续互动中,鲁磨路的空间治理场景变得生动而深刻。另一方面,街头空间的开放性导致剩余事务源源不断地产生。尽管许多事务需及时进行处置,但治理水平的提升有赖于将大量非常规治理逐步常规化。吕德文在《街头秩序》中指出,城管具有一套分类治理的常规化治理策略,他们根据事务是否琐碎、复杂或具有争议性进行分类,进而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虽然这种分类主要依赖经验,且工作场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常规化治理仍是城管应对街头环境不确定性、街头事务复杂性的重要方法。
因此,在城管的空间治理与常规化治理实践中,城管与摊贩之间的互动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与动态性。吕德文将“违规”“控场”“制图术”视为具有行动力量的话语,揭示了“空间治理术”所蕴含的隐喻结构和行动图式,这为理解街头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空间治理术”的核心在于:在特定的街头空间中,城管与摊贩基于各自的行动框架,选择相应的策略进行互动,从而形成一系列清晰可辨的对应关系,如守控—漠视、驱赶—拖延、执法—回避、教育—拖延、警告—漠视、帮扶—求助、容忍—诉苦、整顿—反抗等。这些对应关系既体现了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博弈,也蕴含着某种程度的默契。它们不仅生动呈现了街头治理的复杂样态,更在持续的互动中逐步建构出一种扎根于实践的街头治理秩序。
三、城市治理与共同体建设
城市治理的核心目标在于构建公正合理的生活秩序,以提升居民福祉。在具体的治理实践中,城管和摊贩均扮演着积极的行动者角色。尽管他们各自存在明确的行动边界,却并非彼此隔绝,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交织,其跨边界的互动关系始终嵌套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结构之中。吕德文认为,城管人员虽为管理者,但其绝大多数跨边界行动需依靠其他部门的协作;而摊贩虽是街头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内部却常难以达成一致行动。因此,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影响着城管与摊贩的互动模式,同时二者之间的长期互动又不断重塑特定时空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最终催生出一种具有韧性和适应性的“灰色秩序”。
《街头秩序》的最大亮点在于,通过叙事方法对街头治理“为何如此”进行了机制分析,并提炼出“灰色秩序”等概念。“灰色秩序”一词虽可能引发不同解读,却精准刻画了街头治理中一种常见的实践形态。正如《街头秩序》分析的,“灰色秩序”的形成主要依赖边界弹性和保护性协商机制,二者在常规治理过程中消解了大量冲突,有效避免了暴力行为的产生。在鲁磨路,城管与摊贩之间的边界并非固定,而是在角色互动、联结与疏离中不断重构,最终形成一个动态的权力竞技场。在此过程中,城管可依法清理摊贩的灰色利益,摊贩也可能借生活伦理进行策略性回应。因此,城管需通过节制权力为摊贩留出一定的自主空间,摊贩也需约束自身的越界行为,双方由此维系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关系。
街头空间常被视为底层群体的重要活动场所,也被看作是国家权力管控相对薄弱的潜在区域。《街头秩序》通过细致考察城管与摊贩之间“规制—反规制”的互动过程,为理解街头空间的治理秩序提供了典型案例。吕德文认为,当街角青年、团伙组织以及底层群体需依赖街头获取资源时,他们往往会主动融入街角社会,接受正式或非正式的监督,并在群体内部保持紧密协作,从而推动街头秩序与活力的形成。正是这些群体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与官方力量展开博弈,使得原本由城市精英主导规划的空间更具可塑造性和可协商性。因此,吕德文指出,街头空间保持开放性、流动性和模糊性,不仅是街道物理形态决定的,还是街头权力实践所塑造的。
街头空间本质上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交界地带,也是不同社会阶层与群体聚集的场所。与此同时,街头空间往往集中了各类城市问题,成为承载多元人群、观念和利益的社会容器。街头非正规经济活跃,烟火气息浓厚,表面看似无序,实则蕴藏着活力,不同人群都能够在此找到各自的位置。这既是城市宏观结构的产物,也是街头微观治理实践的结果。吕德文分析指出,街头管理工作往往是在流动性、开放性的环境中展开,经常面对复杂且难以处理的问题,很难实现常规化和程序化。因此,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构建更具包容性的治理模式,将街头建设为有效的治理共同体,已成为当代中国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
《街头秩序》呈现了一个中国式的“街角社会”,为理解城管在城市治理中的功能定位提供了重要样本。从吕德文最初进入鲁磨路开展调查,到历经数年的跟踪、写作与思考,这条街道的空间形态、人群结构、城管工作环境、摊贩生态均已发生显著变化。尽管如此,街头治理依然具有持续而重要的现实意义。吕德文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长期观察,不仅揭示了街头秩序形成的微观逻辑,更展现了中国本土经验研究的学术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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