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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泉州晚报社报道“丰泽万科城市之光四期:人防车位被围,业主停车难!物业称开发商拒启用,业委会将协调”情况。
丰泽区万科·城市之光业主反映停车难
人防车位被围挡,未售车位只卖不租
近日,丰泽区万科·城市之光(四期)业主陈先生反映,小区负一层车位只售不租,负二层部分人防车位被围挡,导致停车困难,希望开放出租。
车位现状:待售或被围
记者走访发现,负一层车位平面图显示可售与暂不可售车位各占一半,实际空置较多。负二层人防车位被广告牌围挡,38栋-40栋下方车位全封闭,41栋-43栋部分车位同样被围。
陈先生表示,负一层未售车位仅允许免费停放半小时,超时需驶离。随着入住率提升,停车问题将更突出,建议开放人防车位出租。
负二层部分人防车位被围起来
物业回应:产权决定使用
物业工作人员罗女士称,负一层车位产权属开发商,仅用于出售;负二层人防车位属全体业主,因开发商持有较多房产面积,不同意启用,故围挡。目前小区入住率约25%,装修业主较多,负一层提供搬家车辆半小时临时停放,路面另有12个免费临时车位,业主也可使用附近商场停车场。
部门释疑:人防车位可出租,需统一管理
丰泽区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人防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不可出售,平时可正常使用,战时由国家调用。建议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管理方式,委托物业统一管理,可出租盘活资源。
◆来源:泉州晚报
惠安禹州城市广场唐宁湖郡小区被诉违规销售人防车位
2025年11月,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 惠安禹州城市广场唐宁湖郡小区违规销售人防车位。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
对此,2025年11月,惠安禹州城市广场唐宁湖郡小区被诉违规销售人防车位泉州市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回复:
据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关于您反映的人防车位权属及使用管理问题,建设单位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已反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该公司作为禹洲城市广场6期、7期、8期、9期人防工程的投资建设者,依法享有平时使用管理的权利,相关收益亦归其所有。
为积极推动问题化解,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组织建设单位与业主代表就人防车位使用管理事宜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该事项涉及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及民事主体之间的权益关系,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建议您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前,2025年7月,在泉州市住建局网站,有关于“ 关于地下室人防车位买卖问题 ”的投诉,涉及 泉州市中海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泉州台商投资区中海学府世家项目与业主签订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对此,相关住建部门回复称: 鉴于台商中海学府项目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需由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进而判断开发商是否有处置权利。建议向台商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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