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3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钧源资本投资管理。

决定书显示,北京钧源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基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钧源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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