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法2026-01-23 10:00:32

芜湖市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基富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赵昊平已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基富代理检察长职务,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1月20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葛义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先道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江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吕美满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利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肖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先道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宵笑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阜阳市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瑞文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朱瑞文请求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朱瑞文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朱瑞文辞去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梦李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曹瑜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二、免去

曹瑜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梦李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褚彦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1月20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赵婷婷的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戎震的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丨安徽政法综合

责编丨郝玉佩 莫玲玉编辑丨何庭雨

主办单位丨安徽省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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