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系统总结2025年工作,统筹安排2026年重点任务。会议提及,2026年要“严防严打严处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目前金融“黑灰产”已演化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识别和应对。同时,金融“黑灰产”往往不是孤立存在于某个领域,而是形成“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的链条化生态。
业内人士指出,破题金融“黑灰产”治理,要从“事后打击”转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当前提出的“严防严打严处”的方针须做好法治化、科技化与社会化的协同,形成长期治理效果。应构建“技术驱动型”监管体系、健全跨部门法治协同机制、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与维权效率。
呈现“链条化”特点
金融领域“黑灰产”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邢桂君近期公开表示,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打击金融“黑灰产”。
长三角科技产业金融研究联盟秘书长陆岷峰表示,金融“黑灰产”实质上是非法金融活动与灰色地带的复合体,其滋生与金融科技演进、监管滞后性及市场漏洞密切相关。
从具体类型看,金融“黑灰产”包括非法集资与庞氏骗局。陆岷峰表示,这类活动常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普惠金融”为幌子,通过虚拟货币、网贷、养老投资等场景来吸引公众资金。“黑灰产”利用高收益承诺与社交网络裂变式传播,以此来规避准入监管,特别是在农村及老年群体中泛滥,资金链一旦发生断裂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同时,网络金融诈骗与信息盗用领域问题也较大。随着数字化转型,“黑灰产”依托钓鱼网站、伪基站、恶意软件等手段,盗用个人金融信息实施精准诈骗。典型如“杀猪盘”式情感诈骗、假冒金融机构客服索要验证码等。
金融“黑灰产”也集中在洗钱与非法支付结算领域。陆岷峰告诉记者,“黑灰产”通过跨境支付平台、虚拟资产交易所或空壳公司,为赌博、走私等犯罪资金“洗白”。第三方支付接口滥用、加密货币混币服务等成为常见通道。其隐蔽性高,且常利用监管套利(如离岸金融中心)规避审查,对反洗钱体系构成了直接的挑战。此外,在证券、债券市场,“黑灰产”通过虚假申报、舆情操控(如“黑嘴”荐股)扭曲价格;在信贷领域,则涉及伪造流水、包装资质骗取贷款。此类行为破坏市场定价机制与信用体系,且与内部人勾结时危害尤甚。
华北地区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在信贷领域,贷款中介中暗藏诸多问题。银行客户经理在工作过程中,与贷款中介打交道较多,银行内部对业绩考核很严格,而贷款中介能够提供一部分客源。部分不法贷款中介一般都以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形式出现,在客户端,他们从前端虚假宣传到中端收费掠夺,再到后端风险转嫁,形成完整的获利闭环,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及金融秩序。在银行端,他们拉拢相关人员,突破贷款底线,加大金融风险。
记者注意到,金融“黑灰产”在“代理投诉”方面也较为严重。一家金融机构2026年1月21日发布公告表示,“代理投诉”业务通常表现为几种形式,比如“反催收”与恶意逃废债代理,常见话术是“专业处理信用卡、网贷逾期”“减免所有罚息违约金”“实现债务清零”。
上述金融机构指出,此类中介并非帮助解决问题,而是教唆或代替客户伪造虚假的困难证明(如贫困证明、疾病证明)、恶意拨打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投诉电话,以纠缠施压方式试图达到拖延还款、减免应还债务的目的。此行为已涉嫌“恶意逃废债”,不仅会导致客户的个人信用记录严重受损(形成长期逾期记录),还可能因为伪造材料、虚构事实而面临相应的法律追究。
陆岷峰指出,金融“黑灰产”往往不是孤立存在于某个领域,而是形成“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的链条化生态。当前,政策层面强调实行“公安+监管”高压的态势,正是针对这些领域的交叉打击。但还要警惕的是,随着监管升级,这类风险还有可能向新兴领域(如元宇宙金融、AI投顾)迁移,必须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应持续健全跨部门法治协同机制
目前,金融“黑灰产”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
2025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破解金融“黑灰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位华东地区银行人士指出,金融“黑灰产”取证与溯源难,不法分子多利用加密通信、暗网工具隐匿踪迹,资金流转快、证据易销毁。如加密货币洗钱需跨境协查,但司法管辖权冲突常延误战机。同时,监管协同仍需完善,尽管文档提到强化部门联动,但现实中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的职责交叉地带仍存空白。数据壁垒与标准不一导致信息共享效率低,削弱“乘数效应”。
该人士指出,目前相关法律存在一定滞后性,“黑灰产”模式迭代迅速(如利用NFT进行非法集资),但法律界定与罚则更新缓慢,难以形成震慑。部分行为游走于灰色地带,定性争议大。同时,公众认知薄弱,消费者风险意识不足,易被高息诱惑。
破题关键在于从“事后打击”转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当前提出的“严防严打严处”的方针需要做好法治化、科技化与社会化的协同,形成长期治理效果。
从具体路径看,陆岷峰指出,要构建“技术驱动型”监管体系。一方面,推广监管科技(RegTech)工具,如AI算法实时监测资金异常流、区块链存证固化电子证据。需由国家层面统一数据标准,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公安+监管+司法”数据互联。另一方面,探索“沙盒监管”与“黑灰产”模拟攻防,提前预警新型风险。
陆岷峰同时指出,应健全跨部门法治协同机制。借鉴国际经验(如欧盟《数字金融包》),出台《金融黑灰产综合治理条例》,明确各方权责。建立中央级联合指挥中心,统筹区域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对灰色地带行为实施“穿透式”定性,避免以罚代刑。此外,应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与维权效率。将金融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利用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设立“一站式”线上投诉平台,简化举证流程,降低维权成本。鼓励行业协会与消保组织参与风险评估,形成社会共治网络。
从2026年监管动向来看,邢桂君指出,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着力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三是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编辑:曹驰 审核: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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