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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旗委统一部署,1月23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旗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彦向旗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巴日斯作表态发言。
会上,旗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杨海蓉传达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巡察整改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旗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彦指出,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同时,对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二是要严格落实要求,纵深推进完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结束后,旗纪委常委塔娜通过三起典型案例及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违纪违法案例,深入解读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深挖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巴日斯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精准有力、指导性强,党组完全接受、诚恳认领、坚决整改。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推进的跟踪督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二要强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既要聚焦“当下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久立”,针对问题根源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三要突出成果转化,提升工作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全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旗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杨海蓉、旗纪委常委塔娜、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刘云、旗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程凯出席会议,旗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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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崇浩
编辑/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 苏洋
审核/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巴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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