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世纪华通,证券代码:002602)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最新进展:部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达成和解,部分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将为后续所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参考,极大地鼓舞维权信心。
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仅剩最后6个月!符合条件的股民朋友可继续加入,目前,正是其他受损投资者提起诉讼的绝佳时机,千万不要错过机会。
世纪华通近期的财务表现非常亮眼,其核心业务是互联网游戏,并坚持“国内+海外”双轮驱动战略,近期的经营业绩表现相当强劲,同时也因之前的信息披露问题涉及投资者索赔。
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
经查明,世纪华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例如2018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等。
2、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1日,世纪华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号)。
2023年7月,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69号)。
一、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世纪华通(002602)股票,并在2023年7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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