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凌晨3点左右,河南宁陵县出了桩让人揪心的事,一场朋友聚会最后闹成了终身遗憾。
事儿得从几个人的关系说起:王某和薛某刚分手一个月,郭某是王某的闺蜜,李某是他们共同的朋友。10月19号晚上,四人一起喝酒,王某喝多了,薛某、郭某、李某把她送回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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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让王某彻底崩溃——她醉得迷迷糊糊起身去厕所,居然看到闺蜜郭某坐在前男友薛某腿上,俩人举止还挺亲密。刚分手就撞见这场景,王某脑子一片空白,转身就往阳台跑,顺着楼梯爬到二楼楼顶,没留神失足摔了下去。
这一摔代价太大了:王某双手大部分肌瘫,双下肢完全截瘫,以后只能靠轮椅过活,还得有人全天照顾。她又痛又气,把薛某、郭某、李某都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最后诉求金额定在43万多,算下来她总共损失了138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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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被告们各有说法:郭某说自己根本没坐薛某腿上,送王某到家后她和李某就走了,坠楼时俩人早下楼了,不该担责,还提了自己垫了200块救护车钱;薛某和李某的代理人则说,当晚没劝酒、没吵架,是王某主动让薛某留下聊天,王某跑阳台时薛某还拉了一把,没拉住才摔下去,薛某也垫了1万1的医药费。
法院最后判了:王某是成年人,坠楼是自己酒后情绪失控导致的,和三个人没直接关系,不算侵权。但毕竟一起喝过酒,又是朋友,按公平原则,让三个人总共补王某5%的损失(69369.25元)——郭某补2%,扣完垫付的再给27547.69元;薛某补2%,扣完垫付的再给16747.69元;李某补1%,给13873.85元。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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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真该给所有人敲个警钟:酒能少喝就少喝,喝多了脑子不清醒容易冲动;朋友之间相处也得有边界感,别让无心的举动伤了人;最重要的是,遇事别钻牛角尖,再大的事也比不上健康的身体,冷静点才能少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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