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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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乱象。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市公安交管部门把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打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23日上午,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多个重点路口同步开展,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载人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上午9时许,在绿榕西路与长德路交界路口,由于邻近学校与幼儿园,往来车流中以家长接送车辆居多。执勤民警对过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排查。记者看到,一辆加装挡风被的电动自行车驶来,骑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车前架还载着一名儿童,民警当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阿姨,这样很危险,快把挡风被撤下。”民警一边劝导,一边解释挡风被影响车辆操控、未戴头盔及违法载人的隐患,对骑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民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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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话音刚落,另一辆电动自行车驶入检查区域,骑行者违规搭载两名儿童,且三人全程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对该骑行者的超员载客、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其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要主动做好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佩戴头盔、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闯红灯,听从学校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自觉停好车辆,为孩子树立良好出行榜样。”潮安交管大队六中队民警柯敬楷表示。

当天,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在市区潮州大道、城新西路、卧石路、金碧路和潮安区、饶平县的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管控态势,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无牌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接下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和宣传引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出行提示,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文/图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育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