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月23日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50个城市入选。
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
一、直辖市(4个)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二、计划单列市(5个)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三、其他城市(41个)
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大庆、南京、无锡、苏州、湖州、绍兴、衢州、合肥、黄山、福州、泉州、赣州、济南、烟台、郑州、开封、武汉、宜昌、株洲、湘潭、广州、东莞、江门、南宁、海口、成都、泸州、遵义、昆明、拉萨、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三部门于2025年12月底发布通知称,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近期,三部门组织开展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这一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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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网截图)
据介绍,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来 源:商务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晓 亮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刘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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