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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吕思勉《白话本国史》,一些学校用作教科书或辅助教材。1935年3月,上海市国民党党部责令商务印书馆修改《白话本国史》,原因是该书“丑诋岳飞,推崇秦桧”,有人以此向法院控告商务印书馆及吕思勉,形成影响一时的教科书案。关于这一事件的过程学界或有关注,但对其发生的原因及其所显示的意义,尚需进一步发掘与讨论。本文拟从案件的发生与处理方式入手,结合当时历史教科书来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增加对这一案件的认识。

一、《白话本国史》中关于岳飞的叙述

《白话本国史》是吕思勉编写的一部历史教科书,标明为“自修适用”,1920年拟定写作序例,1922年完成全书的编撰。该书叙述了从远古到1922年间的历史,分为五期,上古史:周以前;中古史:从秦统一到唐全盛时;近古史:从唐中叶以后到南宋;近世史:从元到清中叶以前;最近世史:从西力东渐到现在。全书也相应地分为五编,共4册。该书出版后,受到较高的评价,被誉为“中国史学界第一部有系统的新式的通史”。

揭示历史真相,是吕思勉治史的一个目标。求真应是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史学往往受“以史为鉴”等影响,失去真实。吕思勉反对以史为鉴,坚持追求真相。在1916年《关岳合传》一书中,吕思勉介绍关羽和岳飞的事迹,希图对关羽与岳飞等英雄人物的真相做个说明。吕思勉认为,英雄对社会的影响很大,社会上也崇拜英雄,但是需要弄清楚英雄的真相,不可盲目崇拜。“凡一军略家之出世,实能为全社会之人捍御外敌,使克保守其前此之所有,又能为此社会树立声威,巩固基础,使获若干年之平和,益致力于他种之竞争,以图自存之计,其功可谓大矣。其受人之崇拜,亦宜。虽然,是亦可以误其真相乎?则所谓画虎不成非徒无益,且又有害者也。”当下民众崇拜的英雄,莫过于关羽与岳飞,但对关羽与岳飞事实真相,已很少有人知道。不知道英雄真相,“则亦终不能崇拜英雄,模拟英雄,而真英雄终无由出世。”揭示英雄人物的真相是吕思勉编写此书的目的。

吕思勉认为,历史教科书的编写更应坚持求真立场。近代中国的民族危难,使得历史教科书自清末出现的时候起,就担负起了振发国民志气、拯救民族危亡的任务。对利用历史教科书来激发爱国精神的做法,吕思勉表示反对。在其编写的数种历史教科书中,都秉持客观的态度。在《新学制高中教科书本国史》中,吕思勉指出:“研究科学,贵在注重客观的事实,减少主观掺杂的成分……编纂历史教科书,则更甚一层。因为倘将编者的意见参入,不但减少学者研究的精神,而且教者与编者,意见不同,便生窒碍。所以本书只叙事实,不参议论。”在《复兴高中教科书本国史》中,吕思勉再次强调:“史事叙述,最宜忠实”,“编教科书,自不宜羼入议论。”教科书在激发国民爱国精神时,很可能会发空论或有偏激穿凿之谈,影响学生对历史真相的理解,“利用历史以激发人民的爱国心等等,亦为有失忠实之道”;在激发学生爱国精神与书写历史真实之间,吕思勉认为首先要书写真的历史,学生“读了某种史实,自然会感动发愤的”。

《白话本国史》的编写坚持了求真立场。在序例中,吕思勉指出,近来出版的一些历史书不能揭示历史的真相:“其所谓简,是在全部历史里头,随意摘取几条,并不是真有研究,知道所摘出的事情,都是有关紧要的。措词的时候,随意下笔,不但把自己的主观羼入,失掉古代事实的真相,甚至错误到全不可据。”《白话本国史》在编写上,“把中国历史,就个人眼光所及,认认真真的,将他紧要之处摘出来;而又用极严谨的法子,都把原文抄录——有删节而无改易——自己的意见,只注明于后。”吕思勉特别指出,历史研究一是要有科学的眼光,二是要懂得考据之学,对史料进行甄别与使用,以求得历史的真实。

在编写《白话本国史》前后,吕思勉受新文化运动整理国故的影响,强调科学治史,重新估定一切价值。“我们现在的学术界,是处在什么样的时代呢?是处在无论哪一件事情,都要重新估定其价值的时代”;研究历史,不论何种史书,“都可以拿它当作史材。不管它是古代曾经重视的而现在不重视的,或者是古代轻视的而现代重视的,都该一律平等看待。”《白话本国史》“颇有用新方法整理旧国故的精神”,可谓是吕思勉整理国故的一种实践,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打破陈说,提出新看法:“特别的考据,特别的议论,也还有数十百条”。二,注重考据,要把《白话本国史》做成“一部《新史钞》,把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事情,钞出来给大家看看”。三,平等地对待各种材料,如关于宋金和战的叙述,所依据的材料有《宋史》、《金史》、《廿二史札记》、《文献通考》等,吕思勉不迷信《宋史》,特别指出:“《宋史》中的议论,全是一偏的。须得自出眼光,用精密的手段考校。”因此,宋金和战叙述中,多取材于《文献通考》。

《白话本国史》于1923年出版后,多次再版。1935年,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要求修改以及被人指控的依据,都是1933年版中的岳飞叙述。这里就该版本中的岳飞叙述介绍于下。

关于宋金和议时的形势。宋金双方的形势是整个和议评价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对岳飞与秦桧的评价。吕思勉认为,从实力对比来看,和议对南宋来说是不得已的选择。宋室南渡之初,没有一支可以依靠的军队:“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地骄横起来,其结果,反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建炎中兴之后,兵弱敌强,动辄败北,以致王业偏安者,将骄卒惰,军政不足所至”;“张、韩、刘、岳之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抚定东南耳;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这样的军队毫无军纪可言,不足依靠。宋金对峙中所取得的几次胜利,不足以抵御金朝的进攻。宋对金取胜的几次战争,或事出偶然,或被后人夸大。《白话本国史》认为和议是无奈之举,这实为评价岳飞与秦桧确立了前提。

关于岳飞的战功。岳飞的战功是岳飞评价的关键,英勇抗金、力图恢复中原是岳飞被视为民族英雄的依据。吕思勉认为,岳飞出身于群盗,受政府招安,并非忠勇无敌,只在郾城打了一个胜仗,郾城以外的战绩,全是莫须有。如“郾城大捷”,吕思勉写道:“据他《本集》的捷状,金兵共只一万五千人;岳飞的兵,合前后的公文算起来,总在二万人左右,苦战半日,然后获胜,并不算什么稀奇。《宋史》本传,巧于造句,说‘兀术有劲兵号拐子马,是役以万五千骑来’,倒像单拐子马就有一万五千,此外还有无数大兵,岳飞真能以寡击众了。以下又铺张扬厉,说什么‘磁相、开德、泽潞、汾隰、晋绛,皆期日与官军会’、‘自燕以南,金号令不行’;真是说的好听,只要把宋、金二《史》略一对看,就晓得全是瞎说的”。“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时候,岳飞始终躲在江苏,眼看着高宗受金人追逐;……依我看,倒还是张俊,高宗逃入海的时候,在明州,到底还背城一战。”岳飞出身盗贼,看不出岳飞的战功,也看不出岳飞的忠勇,表现的是一种自私与畏缩。从这里叙述可见,岳飞不仅不是民族英雄,甚至也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将领。

关于秦桧的评价。秦桧因为主持和议、杀害岳飞而被视为奸臣,吕思勉认为秦桧是爱国的忠臣。秦桧反对割让三镇,反对金国立张邦昌,才为金人所执。对于有说秦桧是金人暗中放回以图和议的,吕思勉反问道:“请问这时候,金人怕宋朝什么?要讲和,还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个人回来,暗中图谋。秦桧既是金朝的奸细,在北朝,还怕不能得富贵?跑回这风雨飘摇的宋朝来做什么?当时和战之局,毫无把握,秦桧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吕思勉为秦桧辩护:“和议在当时,本是件不能避免的事。然而主持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真冤枉极了。”

关于岳飞被杀与和议的评价。宋朝当南渡之初,最窘迫的是诸将的骄横。当时诸将主战,不是真正地关心国事,而是想通过战争来把控兵权。“所以秦桧不得不坚决主和。于是召回诸将。其中最倔强的是岳飞,乃先把各路的兵召还;然后一日发十二金字牌,把他召回。”关于一般常言的秦桧以“莫须有”罪名杀掉岳飞,吕思勉指出,张宪谋还岳飞兵柄,并不是莫须有的事。宋朝兵由朝廷节制,帅臣不得节制。“骄横的武人既去,宋朝才可以勉强立国了。”对宋朝构成重要威胁的,不仅仅是外面的金朝,还有内部的武将,不收拾诸将兵柄,“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杀掉岳飞、解除武将兵柄后,“江左得以稍安”。岳飞骄横,拥兵自重,威胁到朝廷;秦桧是从国家大局出发,坚持和议。

《白话本国史》认为南宋与金和议实是不得已的选择,收回武将的兵柄,宋朝才可以立国。这里,岳飞成为骄横军阀的代表,既无特别的御外军功,又无真诚的爱国气节;而秦桧是爱国忠臣,为了和议承担了很大的冤屈。这里的叙述,与民众对岳飞与秦桧的印象有很大不同,引发了国民党政府的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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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白话本国史》教科书案

《白话本国史》教科书案包括两部分:一是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要求修改《白话本国史》,一是社会上有人起诉商务印书馆与吕思勉。这两部分都是由《白话本国史》中的岳飞叙述而引发的,彼此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可以视为一起案件。

1935年3月,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命令商务印书馆修改《白话本国史》。要求修改的部分有:1.“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地骄横起来,其结果,反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2.“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赖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之处;能解除韩、岳的兵柄,是他手段过人之处。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了。”3.“岳飞只郾城打了一个胜战,郾城以外的战绩,都是莫须有的,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时候,岳飞始终躲在江苏,眼看着高宗受金人的追逐”等语。训令要求著作人吕思勉及商务印书馆,限期将上述各节,迅速删除改正。在未改正以前,禁止该书发售,禁止各级学校学生阅读。

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责令修改《白话本国史》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该书中的岳飞叙述与与民间关于岳飞、秦桧的记忆有很大差距,一般民众难以接受。训令指出:“按武穆之精忠,与秦桧之奸邪,早为千古定论。该书上述各节摭拾浮词,妄陈瞽说,于武穆极丑诋之能,于秦桧尽推崇之致,是何居心?”《白话本国史》“丑诋岳飞,推崇秦桧”,颠覆了民众心目中的岳飞“忠臣”、秦桧“奸臣”的印象,会造成民众历史观念的混乱。二是不利于激发国人民族意识以抵抗日本侵略。“际此国势衰微,外侮凭陵,凡所以鼓励精忠报国之精神,激扬不屈不挠之意志,在学术界当方交相劝勉,一致努力。乃该书持论竟大反常理,影响所及,何堪设想。”现阶段中国正遭受日本侵略,处于民族危机之中,需要借助民族英雄事迹来激发国民志气,挽救民族国家危亡。《白话本国史》说岳飞出身盗贼,不抗金,没有战功,有损于岳飞的民族英雄形象,不能振发民族精神。

有人以“媚日”与“外患罪”控告商务印书馆与吕思勉。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上述意见,引发了社会上对《白话本国史》的激烈讨论,甚至有人据此指斥吕思勉为“汉奸”。1935年5月,《救国日报》报人龚德柏以《白话本国史》宋金和战的一节议论,谓岳飞、韩世忠为军阀,秦桧为大政治家、大爱国家,认为赞扬秦桧而贬低岳飞等以趋时媚日,向法院控告商务印书馆及吕思勉“犯外患罪及违反出版法”。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宣布不予判决。法院认为,《白话本国史》不依据确定正史推崇岳飞等,乃称根据《宋史》本纪、《金史》、《文献通考》、赵翼《廿二史札记》以褒秦桧而贬岳飞等,其持论固属不当,无怪人多指摘。该书出版较早,“在我国东北之地未失以前,与现在情形不同,自非别有作用,既系个人研究历史之评论与见解。以法律言,即非破坏我国三民主义、损害国家利益、妨害善良风俗。”鉴于该书没有犯外患罪,也不违反出版法,决定不起诉。

《白话本国史》1923年出版,1935年才被起诉,与1930年代的形势有很大关联。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东北很快沦陷,此后,日本继续扩大侵略,成立伪满洲国,准备侵占华北。日本侵略激起了中国民族意识,要求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抵御外侮;日本侵略也让一些人背弃祖国,投靠日本,成为可耻的汉奸。《白话本国史》中贬低岳飞的叙述,被认为不利于利用民族英雄来激发国民志气,抵抗侵略;其中褒扬秦桧的叙述被认为是为投靠日本的汉奸卖国贼辩护,不利于弘扬民族正气,反对卖国求荣、投降日本的汉奸行为。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指斥与龚德柏的诉讼,都是从当时的情势出发,认为在日本侵略与中国民族危机下,《白话本国史》的叙述不利于民族国家。

民族危机是引发该案的重要原因。吕思勉教科书被认为难以激发民族精神。“九一八”事变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南京政府在国民教育中,突出民族意识的培养,历史教学中尤其注重近代中国所受的外国侵略。吕思勉所编的教科书,被指为民族观念薄弱,这从时人对吕思勉《高中本国史》的评论中可见一斑。《高中本国史》“事实叙述方面,似乎纯取客观态度,对于进化观念、现代观念、民族观念,都异常淡薄,离开事实所发出的议论,又过于‘不落边际’,不足以教学生激发民族思想,明了先民伟绩,探讨现代问题”。这里特别提到教科书作用。教科书为中等学校教学上一件重要工具,以复兴民族相号召,为复兴民族而努力。但《高中本国史》很少有鼓动民族精神的材料,“民族英雄故事,民族胜利战绩,民族文化发展,民族之大发明,民族悲痛牺牲,民族壮烈诗歌——或略而不谈,或述而不详,或详而不加宣扬,反而曲解。”像岳飞、韩世忠、刘琦诸将“还我河山”的民族之战,“都是在轻描淡写中过去了”。吕思勉所编教科书坚持“求真”立场,对民族问题叙述简略,不能够激发民族精神,难以完成历史教育的任务。

“自南宋以来,岳飞在国人的心目中,一直是爱国的典型,受到无比的崇敬。尤其当国家处于忧患时期,为激发国人的爱国精神,遂以‘精忠岳飞’作为教育人民的题材。从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以后,至抗战胜利,岳飞已成为家喻户晓、人人称颂的民族英雄。”《白话本国史》的叙述背离了民族危机中的中国要求借助民族英雄叙述来激发国民志气反抗日本侵略的要求,但该案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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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关于查禁《白话本国史》的训令

三、民族英雄的尺度:南京政府对历史人物的扬抑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发生了几起教科书案。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查禁顾颉刚《现代初中本国史》、王钟麒《新时代初中本国史》。相比较而言,国民党政府对《白话本国史》的处理较为温和,对控告不予起诉。这种处理方式反映了国民党政府对待岳飞等民族英雄的矛盾态度。

国民党南京政府极为尊崇岳飞。1928年,国民政府为强化国家意识,开展“反迷信”的社会运动,整顿各地庙宇神祠,清理各种神人崇拜。在“先哲类”规定了四条原则:促进民族发展、促进学术发明、维护国家社会安定、忠烈孝义,符合这四条标准的有伏羲、神农、黄帝、孔子、孟子、岳飞、关羽等12个人。南京政府对岳飞的评价是“精忠报国,富于民族精神”,将岳飞划归“先哲类”人物中,对岳飞非常推崇。1930年代,随着中国民族危机加深,国民党更加重视岳飞的影响。在1931年11月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蒋介石以岳飞、秦桧例子来说明要团结御侮:“宋时岳飞之厄于金人,并非岳飞战斗能力薄弱,实在是见忌于当时在后方的奸人秦桧,以致功败垂成。当岳飞在前方苦战胜利的时候,在后方忽然发了十二个金牌,命他班师。我们想到这里,便觉得我们中国国民党要立志救国,先要国家统一,力量集中,尤其在后方没有秦桧那样汉奸来掣肘或中伤,才能达到御侮却敌的目的”;“为救亡御侮而牺牲,我们要以无数的无名岳武穆,来造成一个中华民国的岳武穆。”蒋介石将岳飞视为民族英雄,称秦桧为“汉奸”,希望借助岳飞英勇抗金的影响来抵抗日本侵略,挽救民族危亡。

但是,南京政府对岳飞的尊崇也有着一定的限度。南京政府将岳飞视为民族先哲与英雄,但却取消了北京政府时期的国家祭祀岳飞活动。1914年,民国陆海军部呈请北京政府建立武庙,合祀关岳:“时方多难,宜右武以崇忠”,“关壮缪翊赞昭烈,岳武穆独炳精忠。英风亮节,同炳寰区,实足代表吾民族英武壮烈之精神”。“诚以忠武者,国基所以立,民气所以强。当此民国肇兴,要在尚武。”北京政府将岳飞等人列诸典礼,视为民族之楷模,以达到“壮军志而固国维”,扭转“多难”时局的目的。“右忠”、“尚武”是北京政府祭祀关羽、岳飞的政治因子,关羽、岳飞的神圣化,就意味着“武治主义”的神圣化,它可以从文化层面上论证北京政权的存在状态和运作机制的合理性。民初国家祭祀关羽、岳飞,与军阀政权有一定的关联。军阀政权的支柱就是军人,它需要培养效忠于军阀的武装力量,这是军阀政府极力提倡尚武教育的重要原因。军人政治和军阀们所崇尚的尚武精神,容易被野心家所利用,不利于国家统一,也是当时军阀混战与社会动荡的一个原因。以反帝反军阀为号召的北伐与国民革命胜利后,1928年,南京政府通令取消国家祭祀关、岳。

南京政府要消除军阀政治,加强中央权力。1928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完成国家统一,但是这种统一只是形式上的统一,国民党政府内部派系丛生,在消灭了北洋旧军阀之后,又出现了国民党新军阀。这些地方实力派名义上加入国民党,拥护南京政府,实际上拥兵自重,对抗中央,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抵抗日本侵略,要求动员全民族力量,但一些地方实力派以保存实力为主,不服从中央命令,甚至以军事实力威胁中央,以致蒋介石认为,当今中国的病源就是地方割据。1934年12月,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指出:“救亡图存,有赖于国力之充实。而欲求充实国力,则必先谋全国真正之统一和平。中央与地方彻底树立互信共信之基础,推诚扶掖,同循政治正轨,实为达到和平统一之惟一途径。”国民党政府强调剪除军阀,以实现国家统一,抵御外侮。

民族危机与加强国家统一的现实要求,在对岳飞等民族英雄的评价上有所反映。在民族危机下,南京政府尊崇岳飞为民族英雄,突出的是岳飞抵抗外族入侵的事迹,以养成国民抵抗日本侵略的意志,挽救民族危亡。但是,在反对军阀割据、加强中央权力的要求下,南京政府对岳飞的叙述有一定的选择性,即把岳飞叙述限制于抗金事迹中,淡化岳飞“武将”身份,“武烈”形象不再彰显,甚至有意地加以掩饰,以减少“军阀”影响,加强国家统一。

《白话本国史》中岳飞叙述,有着明显的反军阀意图,又为南京政府所需要。一向反对“以史为鉴”的吕思勉,在这里表达了强烈的现实关怀:“古人滥得美名,或者枉受恶名,原不同咱们相干,不必要咱们替他平反;然而研究历史,有一件最紧要的事情,便是根据着现代的事情,去推想古代事实的真相。这么一来,自然见得社会上古今的现象,其中都有一个共通之点。得了这种原则公例,就好拿来应用,拿来应付现在的事情了。所谓‘臧往以知来’。历史的用处,就在这里。”吕思勉将宋金和战时期的人物联系到现实中的军阀:“倘使承认了历史上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人物,——譬如后世只有操、莽,在古代却有禅让的尧、舜;现在满眼是骄横的军阀,从前偏有公忠体国的韩、岳、张、刘。——那就人的性质,无从捉摸;历史上的事实,再无公例可求,历史可以不必研究了。”吕思勉对岳飞和秦桧的这种叙述,“用意不过是深感当时军阀势力之祸国殃民,加以南宋史料中对当时军人的拥兵自重确有反映,才据以抨击当时军阀。”《白话本国史》的叙述,实际上表达了对当下军阀政治的不满,是对军阀政治的一种抗议。

《白话本国史》中岳飞叙述,不利于在民族危机中动员民族力量来抵抗日本侵略,但有利于南京政府反军阀政治、加强国家统一,所以政府责令其修改。该案的处理方式反映了南京政府对民族英雄叙述的尺度:突出他们反抗侵略的一面,而弱化他们武将身份,警惕他们对军阀政治的影响。

余论

对《白话本国史》案的讨论,还需注意此案的特殊性质:《白话本国史》是教科书。历史教科书不同于一般历史著作,它是学校历史教育主要知识载体,是一般国民历史观的重要来源,是建构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途径。如在顾颉刚《现代初中本国史》教科书案中,力主查禁的戴季陶就认为:“学者的讨论是可以的,但不能在教科书上这样说,动摇了民族的自信力,必于国家不利。”国民党责令修改《白话本国史》,也是从民族国家出发的。该案的影响究竟如何,或许南京政府时期其他历史教科书中的岳飞叙述可以提供一个参照。

南京政府时期,大多数教科书都采取了肯定岳飞的叙述,或称岳飞为民族英雄;但是,贬低岳飞的叙述依然存在。北新书局《北新本国史》与文化学社《高中本国史》即是如此。《北新本国史》说到当时宋金实力对比,认为宋朝内部不安定,和议有道理:“桧之杀飞,实别有苦衷”。“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浚、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为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主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沮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高中本国史》认为当时宋处屡败积弱之余,盗贼满野,金兵不复南侵,诸将得以剿抚寇贼,江淮以南得以稍安,此时北上击金,不会成功。秦桧和议是因应时势的表现。秦桧受到后世误解实是“义理”作祟:“厥后半壁粗安,母后得返,不可谓非和议之效也。自胡铨一疏,以屈己求和为大辱,其议论既剀切动人,其文字又激愤作气,天下之谈义理者,遂群相附和,万口一词,牢不可破矣。然试令铨身任国事,能必成恢复之功乎?不能也。即专任韩、岳诸人,能必成恢复之功乎?亦未必能也。故知身在局外者,易为空言;身在局中者,难措实事。”这里为秦桧辩护,“后世因多谓桧主和误国,殊不知正未必然也。”

一些教科书在叙述宋金和战与岳飞事迹时较为简略,刻意淡化岳飞的影响。商务印书馆《新时代初中本国史》写道:“高宗南渡之后,虽也曾交战频年,勉力支持,到底还只得屈服请和。”世界书局《朱氏初中本国史》写道:金人“大举南侵。那时宋名将刘琦、韩世忠、岳飞等人,声势很盛,把金兵先后打败。但是当时宋国的国库已空,饷项不济;而群盗生心,更不能放胆直干。所以秦桧坚决主和,一日之间,发了十二金牌,把岳飞召回,请金和议。”中华书局《初中本国史》写道,岳飞抗金取得胜利,“正想乘胜追过黄河,只因那时宰相秦桧力主和议,连用十二道金牌,强将岳飞及其部队撤回。宋金两国于是订立和约。”大东书局《新生活初中本国史》写道:“金人南侵,然赖宋将岳飞、韩世忠、吴璘、吴玠、刘琦等的抵御,终未得再行渡江,且有规复河北之势。乃宋将秦桧,与岳飞等诸将意见不合,遂于高宗绍兴十一年十二月和议成。”这些教科书对宋金和议是一带而过,没有述及岳飞被杀一事,弱化了岳飞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上述教科书在1935年后大多继续使用。从其中的岳飞叙述来看,《白话本国史》案似乎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

其实,作为一种叙述,历史教科书与一般史著一样,也是个充满解释与建构的过程。这里的问题可能不在于教科书的性质,也不在于教科书中叙述是否“客观”,而在于如何确立自己的立场:“撰写历史也牵涉到知识的创造和传播,这个政治活动是所有的学术活动都要卷入的。因此,争论的焦点并不是如何使叙述更少带有偏见或更少带有意识形态色彩,而是如何在日常的多重诠释与权力结构的关联中,确定我们自己的编史立场。”就吕思勉而言,一直坚持求真立场,反对以史学来进行道德教化和激励民族精神;但是,他绝不是对国祸民忧无所动心的“书斋学究”,深刻关注着民族国家的兴亡,是位热情但又不失理性的民族主义者。在历史研究与历史教育中,如何处理历史真相与利用历史资源培养民族意识之间的关系,是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节选自《安徽史学》,2015年第2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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