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消费者王女士前不久和朋友聚餐,结账时查看账单发现,一份标价26元的菜品被算成了三份,收了78元。王女士找到商家,商家同意退一赔三。但王女士认为,根据《消法》规定,商家多收菜品费用的行为涉嫌欺诈,应赔偿500元。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商家同意退还多收的费用,并赔偿王女士200元。……(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年终岁末,

聚餐日益增多。

欢聚之时,别忘了核对菜单,

以免账单有误。

消费者王女士前不久和朋友聚餐,结账时查看账单发现,一份标价26元的菜品被算成了三份,收了78元。王女士找到商家,商家同意退一赔三。但王女士认为,根据《消法》规定,商家多收菜品费用的行为涉嫌欺诈,应赔偿500元。

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商家同意退还多收的费用,并赔偿王女士200元。

消协观点

镇江消协认为,本案中,饭店是否涉嫌欺诈,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如果消费者能证明饭店有预谋或者习惯性地多收钱款少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饭店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却故意隐瞒或者拒绝纠正,就可能涉嫌欺诈。反之,如果饭店能证明自己是无心之举,或者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错误,就无法推定饭店有欺诈的故意。对于欺诈的认定,通常是由司法审判机关作出判定。

镇江消协提醒消费者

到饭店就餐,除了注意查看菜品价格之外,还应主动询问或查找菜单及店堂内关于餐具费、服务费、纸巾费、餐位费等附加费用的明确公示。如未公示,务必在点菜前向服务员确认。结账时,首先要核对商家名称、交易日期和时间是否与实际消费情况一致。其次是要逐项检查交易金额,确认消费金额与商品标价总额相符,要特别留意是否有重复收费或未点菜品却收费的情况。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对结算账单要仔细核对,不得存在多收取消费者价款的行为。

日期:202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