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插着鼻饲管睡着的时候,我数了他手背上的斑点。九十七个。不对,眼皮上还有两个极淡的,该算九十九个。数到第三遍,他自己醒了,浑浊的眼珠缓缓转向我,嘴角动了动。我凑过去听,是气音:“……尿。”

护工小张要起身,我摆摆手,自己熟门熟路地拿起床下的便壶。伺候他这些年,这套动作比烧开水还顺手。扶他,转身,放便壶,擦洗,再扶他躺下。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轻飘飘的。

重新坐下时,他眼睛清亮了些,盯着天花板,忽然说:“春英,我梦见咱家老房子漏雨了。”

我一怔。老房子拆了有二十年了。

“房顶那窟窿,哗哗往下灌水。”他继续说,声音像漏气的风箱,“咱俩拿盆接,接了这个漏那个……你记得不?”

怎么会不记得。那是1974年夏天,大女儿刚满周岁,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四个盆都不够用,最后把炒菜锅都顶上了。他爬到房顶补漏,摔下来,瘸了半个月。

“记得。”我握住他枯枝般的手,“你逞能。”

他咧嘴,没牙的嘴像个黑洞:“那时候真年轻啊。”

就是那天晚上,他瘸着腿哄哭闹的女儿,突然说:“春英,咱们得活长点。”煤油灯下,他眼睛亮得吓人,“活到八十岁,看看这苦日子能变成啥样。”

如今我们真活到八十了。他在医院躺了三年,我在家和医院之间走了三年。苦日子是变样了,变成了白的墙,绿的窗帘,嘀嗒响的仪器,和永远散不去的消毒水味儿。

医生昨天找我谈话,说老爷子心脏像用久了的皮筋,没弹性了。“家属要有准备。”他说得委婉,可我懂。

准备什么呢?准备了六十三年,从1959年他推着独轮车把我娶进门,到三个孩子成家立业,到孙辈都上了大学。准备了一辈子,真到这时候,还是觉得什么都没准备好。

夜里病房只剩我们俩。他睡不着,我也没开灯。黑暗里,他忽然说:“春英,我想多活十年。”

我鼻子一酸,嘴上却硬:“老东西,贪心。”

“不是贪心。”他慢慢说,每个字都费劲,“是舍不得。舍不得你。”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滚下来,烫得很。六十三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说“舍不得”。

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我忽然明白了些东西。像是走了很远的路,回头一看,路上闪着几个光点。我把这些光点捡起来,擦亮了,变成六句话。不是什么大道理,就是我们两个老东西,用一辈子摔打出来的几句实在话。

第一句:吵赢了架,输掉了人,最不划算。

我们吵过最凶的一次,是为儿子改志愿。他要儿子学机械,我要儿子学医。从饭桌吵到床头,三天没说话。第四天早上,他煮了粥,煎了荷包蛋——我最爱吃的,边边焦脆,蛋黄流心。他把碗推到我面前,眼睛看着别处:“学医就学医吧,你胃不好,以后有儿子照应。”

我眼泪掉进粥里。那时候不懂,现在明白了: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情的地方。理是直的,情是弯的,弯的才能绕在一起,缠成团,打不散。

第二句:你的伤疤,是我的功课。

他左小腿有道疤,拖拉机划的,缝了十八针。那年收麦子,他硬是瘸着腿干完。每晚我给他换药,脓血沾一手。我没嫌过,就是心疼,心疼得睡不着。

后来我子宫肌瘤手术,肚子上留了疤。他第一次看见,眼圈红了,粗糙的手指头悬在疤上,不敢碰。“受罪了。”他就说这一句,然后每天变着法炖汤,学会了煲鲫鱼豆腐汤,汤炖得奶白。

身上的疤会淡,心里的疼记得牢。夫妻就是彼此的创可贴,不一定好看,但得贴对地方,贴紧了。

第三句:话不用多说,但手不能闲着。

他是个闷葫芦。年轻时下地,一整天说不了十句话。可他会做事:我回娘家,他提前把我自行车链条上油;冬天我手脚冰凉,他每晚给我灌热水袋;后来我腰不好,他找了木匠,把家里所有凳子都加高了十厘米。

现在他动不了了,轮到我。每天给他按摩腿脚,虽然肌肉都萎缩了;给他念报纸,虽然他总是听一半就睡;给他剪指甲,小心翼翼,怕剪到肉。

话会随风散,手上的温度不会。摸了一辈子,我手上的茧子都知道他骨头哪儿凸哪儿凹。

第四句:记性要好,也要会忘。

他记得我所有喜好:不吃香菜,爱听评剧,农历三月十七生日。每年那天,哪怕最穷的时候,他也会变出点东西——朵野花,个发卡,或者只是早起煮的长寿面。

可他也会忘。忘了我摔碎他最喜欢的搪瓷缸子,忘了我因为他借钱给兄弟吵得掀桌子,忘了我说的气话“这日子不过了”。

我现在也学他。记得他怕打雷,记得他喝汤不放盐。忘了他昏迷前骂我“老太婆烦人”,忘了他有时候像个孩子无理取闹。

好的,存进心里;坏的,筛出去。婚姻这个筛子,眼不能太密。

第五句:年轻时的火星子,老了要换成暖炉子。

谈恋爱那会儿,他拉着我的手逛庙会,手心全是汗。生第一个孩子后,我们在灶台边拥抱,柴火噼啪响。那是火星子,亮,烫,一闪一闪的。

现在没了火星子,但我们有暖炉子。就是我每天来医院,坐下,握着他的手。不说话,就握着。他的手凉,我焐热;我的手凉,他其实也在用最后那点体温焐我。这温暖不烫人,温温的,缓缓的,从手心透到心里,够支撑一天又一天。

第六句: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初的模样。

去年他还能坐轮椅时,我推他去晒太阳。护工小张说:“奶奶对爷爷真好。”我笑:“他年轻时可俊呢。”

小张看看老爷子干瘪的脸,没接话。可我说的是真的。我现在看他,还能看见1959年那个小伙子:蓝布褂子洗得发白,站在独轮车旁,脸红到脖子根,叫我一声“春英同志”,声音都在抖。

他也一样吧。去年清醒时,他摸着我的白发说:“你还是扎两条辫子好看。”可我剪短发都三十年了。

我们在彼此眼里,从来没老过。他永远是那个为我爬上房顶补漏的愣头青,我永远是那个在灶台边为他缝补衣裳的新媳妇。时光在外面刀刻斧凿,可进了对方眼睛,就绕道走了。

这六句话,我没写纸上,就刻在心里。每天来医院的公交车上,默念一遍。像是念经,又像是充电。

老爷子昨晚情况不好,抢救了半小时。今天稳定些,看我来了,眼神跟着我转。我给他擦脸,他忽然很轻地说:“辛苦啦。”

就三个字,我眼泪差点又下来。擦完脸,我俯身,贴着他耳朵说:“老东西,你不是想多活十年吗?我批准了。”

他眼睛弯了弯,是在笑。

我握紧他的手。窗外的香樟树正抽新芽,嫩绿嫩绿的。春天又要来了,这是我们一起看的第八十一个春天。

十年太长,不敢想。

但明天,太阳还会照常升起。我还会来,握着他的手,把这六句话,一天一天,一年一年,过成实实在在的日子。

这就够了。

暖透的余生,从来不是不孤单,而是知道有个人,哪怕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在那里。你在,他就舍不得走;他在,你就还有家。

这就真的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