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预付式消费在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广泛存在,但相关纠纷和风险也持续暴露。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田晶鑫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在正在召开的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上,她拟从立法完善、监管执法、社会协同和维权机制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在调研中,田晶鑫发现,预付式消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商家发卡门槛过低、消费者购卡缺少权益保障的情况,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信息差隐瞒真实消费信息或虚假宣传,甚至卷款跑路逃避追责,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极大地破坏了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秩序。
“当前治理预付式消费的首要突破口,在于地方性立法的细化、深化与落实。”田晶鑫认为。她指出,北京市已于2022年实施《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基本形成了预付式消费治理的地方性立法构架,需在实践层面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她建议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对采用预付费模式经营的商家设定严格门槛,要求经营者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并由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实现风险监测和预警。
1月23日,来自民建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田晶鑫(左二)参加“我是委员”集体采访活动。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摄
针对消费者资金安全问题,田晶鑫提出引入“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发卡经营者按预收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如5%)缴纳风险准备金,用于商家跑路或经营不善时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同时,通过设定合理的消费限额,降低消费者风险敞口,如规定“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预收资金不超过1万元”,并对教育培训、健身等长期服务推行“周期封顶”,从时间和金额两个维度控制风险。此外,她还建议强化信息透明和信用约束,建立统一的备案查询平台,方便消费者通过“京通”APP查询商户备案、资金存管、信用评级和投诉记录等信息。
在监管执法方面,田晶鑫提出构建“智慧+协同”的动态监管新格局。她建议打造全市统一的预付式消费监管平台,对接市场监管登记信息和12345热线数据,利用大数据模型动态评估商户经营风险,对资金异动、投诉激增的商户自动预警。同时,依托现有网络消费平台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并通过刑事追诉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刑事违法处罚。
在社会协同治理方面,田晶鑫强调,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面向个体消费者的下沉式商业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尤为重要。她提出,应通过立法或合同指引,赋予场所出租方一定监督责任,鼓励或强制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对开展预付式消费业务的商户进行初步核验并向监管平台报备,在出租方明知或应知商户存在重大风险却未履责的情况下,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事后维权不畅是助长不良商家违约的重要原因。田晶鑫建议推广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退费条款和违约责任,同时建立行政调解与小额诉讼快审通道,实现预付式消费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