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检察日报

作者 | 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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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26年1月24日

第4版 法治新闻

犯罪分子制造虚拟道具换钱的噱头,将游戏行为异化为赌博行为——

直播间里,游戏玩家落入赌局

游戏本身是合法运营的网络游戏,“弹头”作为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官方明令禁止玩家间交易,更未开通任何变现渠道。

玩家收益完全由概率决定,不需要任何游戏操作与技巧,具备赌博属性。团伙建立了实质的货币兑付渠道,为玩家实现游戏道具和通行货币的双向兑换,本质与线下赌场“上下分”相同。

犯罪团伙的营利模式本质上是通过高频交易抽头渔利,而非直接占有玩家本金。

“租号打怪,装备回收,提现秒到账。”2023年初,游戏玩家小李在直播间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广告时,并未意识到这背后隐藏着什么。和那些试图通过游戏获得额外收入的玩家一样,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踏出了第一步。然而,几个月后,小李发现累计投入的120万元几乎血本无归,才终于明白自己参与的不是什么游戏副业,而是一个精心布置的赌局

近期,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打着游戏账号租赁的幌子,组织网络赌博的案件。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2月,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先后判处被告人孔某、方某有期徒刑二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

120万元“砸”进打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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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召开案件讨论会。

2023年,游戏玩家小李在观看游戏直播时,被一款游戏吸引,主播在画面中不断展示击败游戏boss(电子游戏中具有高难度挑战性的守关角色)后爆出大量名为“弹头”(化名)的虚拟道具。直播间客服称,可以出租游戏账号给玩家,玩家能用游戏中随机爆出的“弹头”道具找客服回收换钱。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小李联系了直播间客服,并按照客服的要求,支付租金后顺利拿到了账号。第一次击败boss、看到“弹头”掉落,小李从客服处兑换到现金,一种混合着游戏快感和获利兴奋的情绪迅速击中了他。从此,他把“弹头”想象成金矿,租号、挑战、爆“弹头”、换钱,再毫不犹豫地将到账的钱投入下一轮“战斗”。为了追逐更高收益,他将租金与投入不断叠加。钱刚提现,就又流回“战场”。在短短数月内,小李累计投入120万元资金,但输多赢少,最终血本无归。

事实上,该游戏本身是合法运营的网络游戏,“弹头”作为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官方明令禁止玩家间交易,更未开通任何变现渠道。那么,直播团伙是如何制造“虚拟道具直接换钱”的噱头,让小李这样的玩家一步步沦为赌徒的?

虚拟道具交易背后暗藏赌局

2025年下半年,多个利用游戏规则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相继落网,犯罪嫌疑人方某、孔某等人到案。案件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发现他们的运营模式并不复杂。

游戏中,玩家可以通过充值获得一定数量的“弹头”,使用“弹头”挑战boss后,有一定概率爆出“弹头”。

利用该规则,方某伙同他人通过自行养号,或从游戏商人处购买账号的方式,大量囤积该游戏账号,通过网络直播、发朋友圈等渠道引流。玩家用40元兑换100万“弹头”的比例租用账号,这相当于用真实货币购买了赌博的筹码,团伙最后根据账号内剩余“弹头”数量回收账号。玩家每次挑战boss都需要消耗一定数量的“弹头”,如果玩家打boss掉落的“弹头”多于消耗,相当于赢钱,反之就相当于输钱了。

然而,游戏机制设定boss掉落“弹头”的数量完全随机,且存在“空爆”(即不掉落任何道具)的可能,玩家往往输多赢少。

办案检察官在梳理全部证据后,围绕团伙的犯罪定性问题,从三个层面进行了分析:首先,玩家收益完全由概率决定,不需要任何游戏操作与技巧,具备赌博属性;其次,团伙建立了实质的货币兑付渠道,玩家可实现游戏道具和通行货币的双向兑换,本质与线下赌场“上下分”相同;再次,他们通过公开网络向不特定人群招揽玩家,涉案人数达入罪标准,具备经营性与公开性。

这些团伙的犯罪手法,本质上是对游戏规则的恶意套用与异化。他们以正规游戏中“击败boss随机掉落道具”这一概率性机制为核心,将游戏包装为具有输赢性质的开奖环节,利用“爆装备”结果的不确定性和玩家对变现回报的期待,从而将本属娱乐性质的游戏行为异化为赌博行为。

精准认定犯罪数额

接受讯问时,方某坦言,他从小就痴迷网络游戏,长期凭借帮人代练打副本、刷装备谋生。一次游戏中,游戏好友孔某向他透露,做游戏账号租赁生意利润可观。为了掌握赚钱门路,方某向孔某“取经”。在一间昏暗的地下室里,两人搭起了所谓的“游戏工作室”。待摸清门道后,他与孔某分道扬镳,拉上亲戚邻居另起炉灶,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在认定犯罪金额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注意到,尽管到案的多个团伙的资金流水在数十万元至近千万元不等,但其中部分系同一笔资金在“充值—打怪—回收—再充值”环节中反复循环使用,并非新增赌资。同时,由于赌客支付的资金主要被团伙用于官方充值和向游戏商租号,涉案人员实际上非法获利仅来源于每100万“弹头”3元的固定差价。换言之,团伙的营利模式本质上是通过高频交易抽头渔利,而非直接占有玩家本金。

虽然团伙资金流水很高,但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认定,应以实际抽头渔利数额、参赌人数、持续时间等综合判断,而非简单依据资金流水。经核算,相关涉案团伙的实际非法获利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

2025年11月,普陀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对孔某、方某等人提起公诉。2025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作出前述判决。据悉,截至目前,其余涉案团伙正在依法办理中。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