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以后不许摆了,谁摆抓谁!”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天津北马路的几十个小贩盯着墙上那张墨迹还没干透的告示,感觉天都要塌了。
为了让城市看起来更像个“文明样板”,巡警总局下了一道死命令,要把这些影响市容的摊子彻底清理干净。
这些靠着一点小买卖养家糊口的底层百姓,突然间就被逼到了悬崖边上,而在那个动荡的年月,这不仅仅是生计的问题,更是生与死的考验。
01
那时候的天津卫,正处在一个翻天覆地的大变局里。
袁世凯坐镇直隶总督府,一心想要把天津打造成个新政的模范生。城墙拆了,填平了成了大马路,铛铛车——也就是有轨电车,在马路上跑得飞快。路边的洋楼一栋接一栋地起,电灯电话这些稀罕玩意儿也开始往城里进。这一套行头置办下来,天津确实有了点国际大都市的模样。
既然面子上光鲜了,那里子也得跟上。在那些喝过洋墨水或者是想在洋人面前露脸的官员看来,宽阔的柏油马路上挤满了卖大力丸的、剃头的、卖估衣的,这实在是大煞风景。
特别是北门外、北大关马路这一带,那是老天津卫的商业心脏。卖手巾的、卖刀剪的、卖镜子的、卖钟罩的,还有那卖书的、倒腾古玩的,摊子挨着摊子,人挤着人。
这里头最热闹的得数估衣街。这条街的历史那可就长了,早市延续了二百多年,光是卖糖果干鲜的货摊就有二百多家。老百姓觉得这就叫繁华,这就叫日子。但在巡警总局的眼里,这简直就是脏乱差的代名词。
有的摊贩为了招揽生意,直接把摊子支到了马路当间儿。这还不算完,还得搭个棚子遮风挡雨,挂上幌子招摇过市。风一吹,那幌子呼啦啦地响,看着是挺热闹,可把路都给堵死了。
那时候便道本来就不宽,有的地界儿也就一丈来宽,有的才七八尺。这摊子往中间一横,行人要想过路,那就得练就一身穿墙术。
更让官员们心里不痛快的是,租界就在不远的地方。那边的马路那是出了名的整洁,洋人的巡捕把路面管得跟自家客厅似的。两边一对比,这边的官员脸上就挂不住了。
这种落差感,成了整治小贩最直接的导火索。1906年,巡警总局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必须得下狠手整治。
这不仅仅是为了交通,更是为了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争那么一口气,要那么一张脸。
02
巡警总局的命令下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一道手令下来,北马路、估衣街等地方的小摊一律取缔,不准再设。这命令没留一点回旋的余地,就是一刀切。
这一刀下去,北马路的71家摊贩,估衣街干鲜晓市的16家摊贩,直接就懵了。
您得知道,那个年头,能在路边摆个摊的,那都不是什么大户人家。都是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指着这一天几个铜板的进项买米下锅呢。这摊子一撤,就等于把他们的饭碗给砸了。
那时候也没什么社会保障,没了营生,那是真要饿死人的。
这帮小贩也是被逼急了,但他们是被压在最底层的草根,没那个胆子去跟官府硬碰硬。他们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找个能说得上话的人去求情。
他们找到了天津总商会。
这天津总商会,在当时可是个有分量的组织。它不仅仅是商人们的娘家,很多时候也充当着官府和民间之间的缓冲垫。
小贩们跪在商会的门口,那眼泪鼻涕一大把。他们也不是要闹事,就是想求条活路。商会的头头脑脑们一看这阵势,心里也明白,这事儿要是处理不好,那是要出大乱子的。
于是,商会出面了。他们给巡警总局递了一份呈文。
这呈文写得那是相当有水平。商会并没有上来就指责官府不体恤民情,而是先承认官府整顿路政是为了大家好。紧接着,话锋一转,开始摆事实讲道理。
商会在文书里特意强调,这些小贩家里都有一大帮子人等着吃饭,这要是失了业,马上就会变成流民。到时候,这就不仅仅是市容的问题了,那就是治安的问题了。
商会还替小贩们做了担保,说以后肯定让他们守规矩,紧挨着墙根台阶摆,绝对不敢再侵占便道。
这话说的,既给了官府面子,又把利害关系讲得清清楚楚。
可巡警总局那时候正是一门心思要搞政绩的时候,哪能这么容易就松口。他们回的话那是冷冰冰的四个字:“碍难从命”。
意思就是,这事儿没商量,必须得禁。
这四个字,像四块大石头,重重地压在了那几百个家庭的心口上。
03
这第一回合的交锋,小贩们算是败下阵来。
但为了活命,人总是能爆发出惊人的韧性。
根据当时留下的档案统计,从1906年到1914年这几年间,因为被取缔摊贩而跑到商会去告状求助的,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将近900人次。
这数字背后,是多少次绝望的呼喊,又是多少次无奈的奔波。
商会也没闲着,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跟巡警总局磨嘴皮子。这就像是一场拉锯战,官府要面子,百姓要肚子。
终于,在1907年的10月,事情出现了一丝转机。
巡警总局大概也是被磨得没了脾气,或者也是看到了如果真把这些人逼急了后果不堪设想。他们终于松了一道口子。
新规定出来了:允许那些无业的贫民暂时在路边摆摊。
但是,这后面跟了个极其苛刻的条件——只能紧靠着便道边缘,占地的宽度不得超过二尺。
二尺是个什么概念?大概也就六十多厘米。您想想,一个成年人蹲在那儿都嫌挤,更别说还得摆货了。
但这对于那些已经在绝望中挣扎了许久的小贩来说,这二尺宽的地方,那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
哪怕是像壁虎一样贴着墙根,只要能让卖东西,那就有了活路。
到了1911年,这个宽度稍微放宽了一点点,增加到了二尺五寸。但这也就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问题。
官府那边其实一直不死心,他们总觉得这路边摆摊有碍观瞻。1908年4月,巡警局脑洞大开,想出了个“退路进厅”的办法。
他们在贾家大桥那边仿照菜市场的样子,修了个百货售卖场,想让小贩们都搬进去。
这想法听着挺美,把大家都圈到一个大厅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管理起来也方便。
可小贩们不傻。做买卖讲究的是个人气儿,是客流。那马路上人来人往,走过路过顺手就买了。您把大家都关到一个偏僻的大厅里,谁没事专门跑那儿去买根针头线脑?
所以,这个计划遭到了小贩们的集体抵制。商会这次又站了出来,他们直截了当地告诉巡警局,对于小贩来说,一日不出摊,一日就没有生计。这一进厅,生意没了,那就等于断了粮。
最后,这个听起来高大上的“百货售卖场”计划,也就这么黄了。
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坐在衙门里拍脑袋想出来的招儿,往往敌不过老百姓在风雨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生存智慧。
04
时间一晃到了1912年,大清朝亡了,民国来了。
但这并没有给天津的小贩们带来什么好日子。相反,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矛盾反而更加尖锐了。
1912年,天津县议事会又开始找茬了。他们给警务公所递话,说北大关、大胡同这些地方的小贩占地太严重了,便道简直形同虚设,秩序乱得一塌糊涂。
他们还搬出了个大理由,说这样下去,电车车马很容易碰伤行人。这理由那是相当的正当,为了公共安全嘛。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博弈中,一个狠角色登场了。
这人叫杨以德,当时的天津警察厅厅长。这人办事那是出了名的雷厉风行,手腕也硬。
1915年,杨以德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颁布了一个《整顿路政办法》。
他在告示里把这事儿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说,看看人家国外的通都大邑,哪有不讲究路政的?那都是政治文明的标志。再看看咱们旁边的租界,那路政整肃得井井有条。
杨以德话锋一转,说咱们这儿呢?一进入中国地界,就是龌龊腐败,跟人家简直是天壤之别。这让那些文明开通的人看来,简直就是国耻,是官家的耻辱。
好家伙,这一顶“国耻”的大帽子扣下来,谁还顶得住?
杨以德这次是铁了心要清理门户。他在告示里说得明白,绝不听人民请求从中掣肘。意思就是,谁来求情都不好使。
他规定,把小摊贩能占用的空间再次压缩,从原来的二尺五寸缩减到了一尺五寸。
一尺五寸!这就不到半米宽。这就等于是让小贩们贴在墙上做生意。
而且,他还下了最后的通牒,说到阴历年为止,所有的小贩必须进入夜市或者商场营业,路边不许再留人。
这简直就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
那时候的天津街头,风声鹤唳。警察拿着棍棒尺子,在街上量来量去,多出一寸都要把摊子给掀了。小贩们战战兢兢,在那一尺五寸的夹缝里,艰难地喘息。
05
可是,历史总是充满了讽刺。
哪怕杨以德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哪怕是顶着“国耻”这么大的罪名,天津的小摊贩们并没有消失。
他们就像是石缝里的野草,只要有一点点土,一点点水,就能顽强地活下来。
商会在这中间,始终扮演着那个保护者的角色。他们给小贩们的批语里,透着那个时代特有的生存智慧。
商会告诫小贩们,这所谓的路政,其实就是官府要做个样子。只要咱们稍稍收敛一点,别太喧宾夺主,就能达到目的。
这话里的意思是,官府要的是面子,咱们给他们面子,但也得保住自己的里子。
就这样,小贩们在商会的庇护下,跟官府玩起了“猫鼠游戏”。
风声紧的时候,大家就缩一缩,躲一躲;风头一过,大家又像雨后的蘑菇一样,一个个冒了出来。
这一场拉锯战,从清末一直打到了民国二十一年,也就是1932年。
当局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想要彻底消灭小摊贩,那是不可能的。只要有人要吃饭,只要有人要买便宜东西,这小摊就永远有市场。
1932年,当局出台了《管理摊贩规则》。
这个规则的出现,标志着官方政策的彻底转变。他们不再强行限制小摊贩在路边设摊了,而是换了个法子——办执照。
规则要求,小摊贩只需要花一角钱,办一个执照,就可以合法地在路边经营。
一角钱,买来了一张合法的护身符。
这一张薄薄的纸片,终结了长达三十年的争斗。
这看似是官方的一种妥协,其实也是社会运行规律的一种必然回归。
这场跨越了两个朝代的博弈,最后没有输家,也没有赢家,只有生活本身那不可阻挡的力量。
那些曾经想要把小摊贩赶尽杀绝的官员们,大概怎么也没想到,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摊,撑起了这座城市最真实的烟火气。
那个年代,官员们看着租界宽阔马路时的那种自卑和急切,最终还是让位于了老百姓要吃饭这一最朴素的真理。
所谓的面子,在生存面前,终究是要低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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