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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山一交叉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事故。经调查,非机动车驾驶人因闯红灯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因未充分观察、减速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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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气复杂,雨雪雾频发,能见度低、路面湿滑,非机动车闯红灯更易引发“鬼探头”式碰撞,令机动车驾驶人难以防范。为此,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交管支队近期开展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1月10日上午,交管支队接到报警,称亭枫公路与贸易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机非交通事故,民警俞臻迅速赶到处置。经民警现场勘查并调阅公共视频,发现非机动车驾驶人周女士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过马路,而机动车驾驶人沈先生在过路口时未观察到位、减速通行,导致事故发生。

最终,民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周女士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沈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双方无异议。同时,交警对周女士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下一步,为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金山交管部门将在全区各主要路口、商业中心、学校及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增派警力,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

警方提示:交通法规的设立从来不是束缚,而是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守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摒弃闯红灯、抢行等陋习,敬畏交通信号,遵守通行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让每一次出发都能平安抵达。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任性”闯红灯被撞,金山警方:非机动车主责》

栏目编辑:顾莹颖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赵菊玲

图片来源:金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