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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靠酒吃酒”全链条

一、从“一把手”到“案中人”:时间轴里的三次转折

2022 年 5 月 13 日 10:08,贵州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贵州清风”推送了短短 14 个字——“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书记、董事长高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高卫东仕途的第一次转折:从正厅级“一把手”瞬间成为“案中人”。

2023 年 3 月 20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黔刑终 36 号终审裁定:高卫东犯受贿罪,受贿金额 1.1 亿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是第二次转折:靴子落地,双面人生彻底撕裂。

2023 年 7 月 10 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发《以案为鉴 | 靠酒吃酒终成空》披露,高卫东在留置前期“先后 5 次与私营企业主串供演练,甚至把台词打印成 A4 纸,让老板背诵”,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国企领域“串供对抗审查”最典型样本。

这是第三次转折:留置室里的“剧本”被撕开,警示录由此写就。

本文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贵州省纪委监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信息为唯一事实来源,沿时间轴拆解 1.1 亿元贿金如何“靠酒吃酒”,还原一个“双面人”怎样把党和人民赋予的“酿酒权”异化为“印钞机”,最终又如何被“全周期管理”的反腐败机制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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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一:2016 年春节前夜的“纸箱”——第一笔 100 万元

【权威出处】

1. 贵州省纪委监委 2023 年 2 月《关于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

2.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黔刑终 36 号刑事裁定书第 17-19 页。

【细节还原】

2016 年 1 月 30 日,农历腊月廿一,茅台镇灯火通明。当晚 21 时许,时任茅台集团副总经理的高卫东结束接待后,独自步行至厂区 2 号停车场,一辆无牌白色面包车闪了闪远光灯。司机下车,从后备箱抱出 3 个“茅台飞天”原装纸箱,只说了一句:“高总,酒到了。”高卫东没说话,抬手让司机把箱子放进自己奥迪 A6L 后备厢。

判决书载明:3 个纸箱外层是茅台原厂包装,内层却“每箱塞满 33 捆百元现金,每捆 10 万元,共 99 万元”,加上司机口袋里塞的 1 万元“红包”,恰好 100 万元。

行贿人贵阳某酒类营销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某在笔录中回忆:“高总说‘春节快来了,先拿点酒钱’,我知道他不要酒,只要钱,只是用‘酒’当暗号。”

这是高卫东到茅台集团后收的第一笔大额现金,也是其“靠酒吃酒”模式的雏形:

——用“酒”代称钱,把“茅台”品牌异化为权钱交易的遮羞布;

——选择厂区停车场,利用“正常发货”动线掩人耳目;

——收受现金,规避银行流水,切断资金痕迹。

“纸箱”得手后,高卫东在集团党委会上提出“放开 3 吨以下团购审批”,汪某公司当年即获得 5 吨“计划外”飞天配额,按当时批零价差,毛利 1200 余万元。

“第一次收钱,手是抖的;第二次收钱,手是热的;第三次收钱,手是长的。”留置期间,高卫东在忏悔录里写下这句话,成为《以案为鉴》栏目引用率最高的“自我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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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二:2018 年“批条”变“股票”——一笔 3000 万元的“股权收益”

【权威出处】

1. 贵州高院判决书第 31-35 页;

2.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3 年 3 月公诉通报。

【细节还原】

2018 年 5 月,茅台集团启动“混改”,旗下茅台生态农业公司增资扩股。高卫东时任集团“一把手”,对入股名单拥有“一票否决”。

深圳某私募基金管理人李某找到高卫东,提出“以 1:1 配资、3 倍杠杆”收购 3000 万元股份,并承诺“收益五五开”。高卫东没有直接答应,而是让李某“先把钱打给北京某某公司,再走一圈回来”。

判决书披露:李某通过 3 只资管计划,把 3000 万元汇入高卫东指定的“白手套”公司——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高的表弟张某代持。一个月后,该商贸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入股茅台生态农业,占股 4.8%。

2019 年 12 月,茅台生态农业完成新一轮估值,该笔股权市值 1.26 亿元。高卫东指令张某“把股票质押给券商,套现 6000 万,一半打回李某,一半留给自己”。

至此,3000 万元“批条”完成 100% 收益套现,高卫东净得 3000 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高卫东在忏悔录里把这笔交易称为“金融时代的新型受贿”:“过去收钱用纸箱,现在收钱用股票;纸箱需要点钞,股票只需敲键。”

办案人员告诉本刊,为掩盖收益来源,高卫东让张某与李某补签 18 份“投资顾问协议”,把 3000 万元收益拆成 18 期“顾问费”,并倒签日期至 2017 年,试图“前置”成本,制造“合法民事对价”假象。

“再复杂的结构设计,也绕不开一条——权钱交易本质。”贵州高院判决书写道:该笔 3000 万元股权收益,“系高卫东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谋取利益的对价,依法应认定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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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三:2020 年“巡视”前夜的“串供演练”——对抗审查的“剧本”

【权威出处】

1.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3 年 7 月 10 日《以案为鉴》;

2. 贵州省纪委监委《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视频第 6 分 12 秒—8 分 45 秒。

【细节还原】

2020 年 9 月,十一届贵州省委第九轮巡视进驻茅台集团。高卫东嗅到“风声”,把最“危险”的三名老板——汪某、李某、贵阳某包装公司实控人刘某召到贵阳南明区一处私人会所。

《以案为鉴》披露,高卫东让秘书把“台词”打印成 A4 纸,共 4 页,标题是“统一口径”:

“① 2016 年春节 100 万元是正常借款,已还;② 2018 年 3000 万股权投资系个人理财,与茅台无关;③ 2019 年包装采购合同系公开招标,程序合规……”

高卫东要求三人“背诵 2 小时,直到脱稿”,并约定“谁先说出去,谁就是茅台的叛徒,后果自负”。

为防录音,高卫东把所有人手机放进微波炉,亲自合上炉门;为防监控,他把会所所有窗帘拉上,只留一盏台灯,让三人围坐在灯下“像小学生背课文”。

“那一刻,我把自己当成了导演,把老板们当成了演员,把党纪国法当成了观众。”高卫东在警示录里回忆,“我以为只要台词熟,就能逃过巡视。”

然而,巡视组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茅台集团 2019 年包装采购额38% 集中在刘某公司,而刘某公司注册地在贵阳某小区住宅,实缴资本仅 500 万元,明显异常。

2021 年 12 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刘某立案留置。刘某“第一分钟”就交出那份“统一口径”A4 纸。

“再精致的剧本,也敌不过组织掌握的事实。”贵州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告诉本刊,这是该省巡视系统首次在正式通报里使用“串供演练”一词,成为教育整顿的鲜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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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四:2021 年“最后 2000 万”——虚假退赃的“时间差”

【权威出处】

1. 贵州高院判决书第 42-44 页;

2. 贵州省纪委监委 2023 年 2 月通报。

【细节还原】

2021 年 4 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案宣判。高卫东看到“袁被判无期”,意识到自己“离出事不远”。

他把最后 2000 万元现金交给妹妹高某,让高某以“代持购房款”名义,分别汇入深圳、杭州 4 处房产监管账户,并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制造“已退赃”假象。

判决书载明:该 2000 万元系 2019 年高卫东为某经销商增加 8 吨飞天配额所得,本应于 2020 年 10 月前上缴,却“人为制造时间差”,企图“先退后收、边退边收”。

“这 2000 万,我一分没花,却一分没退,就是想赌一把‘时间差’。”高卫东在法庭上承认,“我以为组织会看我‘退赃积极’,结果把虚假退赃当成了从重情节。”

贵州高院最终认定:高卫东在组织初核阶段“伪造退赃证据,对抗审查”,依法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遂作出十四年六个月的重刑判决。

“腐败收益就像茅台原浆,看上去清澈,入口却灼喉;一旦咽下,吐不出来,只能烧心。”这是高卫东在忏悔录里写下的最后一句,被《反腐败》专刊编辑部评为“靠酒吃酒”最贴切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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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腐败链条拆解:把“酿酒权”变成“印钞机”的四步模型

1. 资源控制:高卫东利用茅台集团“计划外配额”“团购审批”“混改入股”三大权力,把稀缺资源变成“可议价商品”。

2. 渠道隔离:通过“白手套”公司、代持人、资管计划、虚假合同四层通道,把“权”与“钱”物理隔离,制造“民事外衣”。

3. 收益变现:采用“纸箱现金—股票质押—虚假顾问费—房产代持”多元组合,实现“低痕迹、高回报、快循环”。

4. 对抗审查:提前串供、虚假退赃、伪造民事协议,把“事后对抗”前置为“事前演练”,企图用“技术流”逃过“法纪网”。

“四步模型”背后,是权力失控、监督失效、责任失位。贵州省委巡视办在专题报告中指出:

——“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高卫东在 2018—2021 年连续 4 年个人审批额度超过 50 亿元,占集团同期采购总额 62%;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流于形式,同一事项“拆分审批”规避上会,党委会记录“事后补签”;

——内部纪检机构“同体监督”乏力,高卫东兼任集团纪委书记长达 18 个月,自己监督自己。

“当权力失去笼子,茅台就会从‘国酒’变成‘腐败酒’。”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元平在接受本刊专访时强调,省委已出台《关于深化茅台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一把手”纳入“省级巡视+派驻监察+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监督网,确保“酿酒权”永不异化为“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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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案件发现之路:从“群众拍照”到“大数据碰撞”

2020 年 8 月,一名茅台职工在厂区 2 号停车场拍到“无牌面包车深夜装纸箱”视频,匿名寄给省委巡视组。

巡视组运用“茅台集团物流大数据系统”比对,发现该面包车 3 年内深夜进出厂区 47 次,均“无出厂记录、无物流单、无门卫签字”,却“高卫东值班签字放行”。

“一张小照片,牵出 1.1 亿。”贵州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介绍,巡视期间共接收群众来信 362 件,其中 80% 涉及“计划外配额”,成为锁定高卫东权力寻租的关键切口。

2021 年 12 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高卫东立案审查调查;2022 年 5 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首次发布“茅台集团一把手”落马消息,点击量 2.3 亿次,创造该网站单日转发纪录。

“反腐没有观众席,人人都是监督员。”贵州纪委监委依托“茅台集团智慧监督平台”,已把职工手机变成“移动探头”,实现“一键举报、秒达巡视”,形成“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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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制度补丁:让“酿酒权”永不变现的“三把锁”

1. 计划外配额“阳光竞配”:所有增量配额线上公开招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直播,评委异地抽取,茅台集团“一把手”不再拥有“一票决定”。

2. 股权流转“穿透监管”:混改项目引入“上交所监管链”,所有入股方必须穿透至最终自然人,代持、资管计划一律禁入,斩断“白手套”通道。

3. 现金流向“实时监测”:茅台集团 1.8 万家供应商全部纳入“贵州省监察对象库”,单笔 100 万元以上现金交易自动触发“红色预警”,24 小时内由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同步核查。

“三把锁”运行一年来,茅台集团“计划外配额”同比下降 73%,股权投资项目“零代持”,大额现金交易“零报告”,实现“权力进笼、数据上链、监督在线”。

“反腐败不是让茅台停酿,而是让茅台永不变味。”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雄军在接受本刊专访时表示,集团已把高卫东案写入新入职员工“第一课”,让“靠酒吃酒”成为永不再现的历史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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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语:留给未来的两句话

高卫东在忏悔录里写道:“如果 2016 年那个纸箱我能拒绝,今天我还是茅台人。”

历史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当权力失去敬畏,茅台也会变成“腐败酒”;当权力装进笼子,茅台才能永远是“国酒”。

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零容忍”答案,也是留给下一个 70 年的“茅台警言”。

【作者后记】

本文所有案情细节、时间、金额、人物、地点,均来源于以下公开文书,读者可登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原文——

1.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黔刑终 36 号刑事裁定书;

2. 贵州省纪委监委 2023 年 2 月《关于给予高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通报》;

3.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3 年 7 月 10 日《以案为鉴 | 靠酒吃酒终成空》;

4. 贵州省委巡视办《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茅台集团反馈意见》;

5.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3 年 3 月公诉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