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运,江西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容忍”和高压严管态势,落实“冬季行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相关部署,并通过常态化整治和严密排查形成持续震慑力。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过程中,江西公安交管部门针对驾驶员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高标准处罚,杜绝危险驾驶人上路行驶,为道路环境创造路畅人安的良好环境。
酒驾遇查 换座被抓现行
1月16日19时许,一名驾驶员开轿车到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时,发现上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广丰大队民警正在该路段执法,随即将车停靠路边,并与副驾驶成员在车内调换位置,意图逃避酒驾检查。但是,这一幕早已被执勤民警发现。
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询问,刚从主驾位换到副驾位的男子神色慌张、言辞躲闪。经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在民警的追问下,该男子最终承认其饮酒后驾车并企图逃避处罚的违法事实。对此,民警对车内涉事二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1月17日23时许,驾驶员张某宾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南昌市解放西路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青云谱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2.39mg/100ml。目前,该案已移交该大队业务科作进一步处理。
1月9日23时许,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人民北路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驾驶员袁某存在醉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醉驾。当即,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被吊销驾驶证后再次酒驾
1月18日13时许,婺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紫阳中队民警在该县民德路路段开展常态化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其间,驾驶人丁某驾驶车辆途经检查卡点时,被民警检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达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此,丁某表示其在前一晚喝了酒,本以为睡一晚后,体内的酒精会被全部代谢,不料仍被检测出酒精残余。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还发现丁某所驾驶的车辆属营运车辆。为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月15日15时许,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酒驾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存在低速行驶和避让行人不及时等可疑情形,民警当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此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交通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此次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外,该驾驶员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对此,民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1月15日下午,在吉安县君山大道高塘街至高塘高速路段,两名涉嫌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先后被吉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业园中队民警查获。
据悉,检查中,民警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坚决杜绝违法人员侥幸过关。
来源:新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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