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家长热衷于所谓的挫折教育,把孩子送到五花八门的“吃苦夏令营”,让孩子在恶劣的环境中没苦硬吃;也有家长打着“自然教育”的旗号,让孩子与家人去“隐居”,甚至过起与现代社会彻底隔绝、回归原始状态的生活。这都是对自然教育的误读。简单地将“吃苦”等同于自然教育,忽略了单纯的吃苦可能给孩子尤其是低龄孩子带来的恐惧、怨恨、创伤,而非对自然的爱与尊重。
真正的自然教育强调的是借助自然环境来熏陶、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其核心是通过建立与自然的联结,培养观察力、好奇心、生态素养、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内心的平和与坚韧等品质,并以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为基本遵循,以保护孩子安全与尊严为绝对前提。它不仅不排斥社会交往,相反更强调通过沟通、协作、解决冲突等团体活动,培养孩子的同理心、规则意识、沟通能力等,以帮助孩子更好地融入并建设人类社会。
让儿童长期脱离正常社会环境,既不是真正的自然教育,也非简单的家庭教育方式问题,本质上是家长严重的监护失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其人格尊严,父母或监护人应“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家庭教育应“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父母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都是失职行为。以自然教育为名的社会性剥夺与人格摧残,相当于将儿童降格为与宠物无异的附属物。这种极端的教育方式实则暴露了个别家长的无知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可能存在的漏洞。
家庭要做未成年人合格而非极端的守护者。孩子是独立的权利主体,不是私有财产或实现个人理想的工具,警惕将成人未实现的愿望或挫折感投射到孩子身上;家长应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如家长学校、权威书籍、专业讲座等学习科学教育方法。当面临育儿困境或产生极端倾向时,应主动寻求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心理咨询师或学校教师的专业支持。
应着力建设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同处置的高效联动平台,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水平。针对面向学生开展的“自然教育”“研学旅行”“军事夏令营”等活动,呼吁制定国家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宣扬极端教育方法、侵犯儿童权益的网络传播内容和渠道要加强监管与惩戒,对屡教不改的账号或平台及时封禁。
教育的底线是人性,是法律,是儿童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防范极端教育方式,需要家庭摒弃落后与偏执的观念,回归爱与责任的本质;需要政府与社会构筑起治理严密、反应迅速、支持有力的防护体系,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6年01月25日 第03版
作者:常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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