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大还是工作大?

已经2026年,我想我们所有人都要暂停至少10分钟来思考这个问题。

据封面新闻1月24日报道,安徽合肥某技工学校一名年仅25岁的女教师在校内宿舍死亡,两天后才被发现,该女教师的父亲认为“学校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该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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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教师叫小如。

据小如的父亲黄先生说,小如2024年从该校毕业后应聘成为该校老师,此后担任班主任。

去年年底,按照学校要求她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排练元旦节目,在此期间她出现感冒发烧症状,但还是坚持排练,并在12月30日带领学生完成演出。

12月31日,因为感冒发烧愈发严重,小如曾向副校长请假半天,但未获批准,副校长告知她该日下午要开会,让她坚持。

因未获假,小如只得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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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下午开完会后学校放假,小如通知同在合肥工作的弟弟到学校接她,随后她在弟弟的住处住了几天,期间就近到附近诊所、医院接受检查治疗。

小如的病历显示,1月1日她曾在合肥高新区某门诊部就诊,向医生说明她有发烧、多次呕吐等症状,测体温后为39℃,接受了静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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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她又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呼吸道感染、应激性胃炎,医院计划对其做甲乙型流感病毒检测,对应进行静脉滴注、口服药物治疗。

1月4日,小如所在学校复课,其父黄先生说,她又两次向学校请假,请假至1月6日,“学校通知,6号上午有迎检工作,她6号上午回的学校。”

返校后她回到校内宿舍,几乎未再出门,1月10日20点左右,有学生到其宿舍找她,发现她已经死亡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她是呼吸心跳停止死亡,死亡时间在48小时左右,也即1月8日20点左右。

目前小如的死因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其死亡与其感冒发烧有无直接关联也不得而知,家属已向公安机关提出尸检,要求查明死因。

中医一直有一个理论“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强调疾病重在预防和防止恶化。

生活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诸如感冒等常见疾病,在觉察到有患病迹象时如能及时有效治疗,往往睡一觉就会痊愈。

如未能及时有效治疗,则往往因拖延而使得病情加重乃至恶化,此时再治疗,痊愈过程将显著加长。如此一来,不仅耽误工作,身体也将承受更多痛苦,同时也将耗费更多治疗费用。

去年12月30日前,小如已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但她或许不知“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道理,因而坚持工作。

12月31日,其病情已加重,向副校长请假未获批,或许副校长也不知“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道理。

因以上两次耽误,导致她元旦假期未能痊愈,又向学校请假至1月9日——学校曾向其家属出具书面材料,称其在元旦假期结束后未返校,请假持续到1月9日——治疗过程显著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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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她已于1月6日返校,返校原因如其父黄先生所说“学校通知,6号上午有迎检工作,她6号上午回的学校。”

返校时她是否痊愈,目前不得而知。

小如之死,目前虽未知其具体死因,但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与其感冒发烧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或许存在关联。

这就不得不使我们思考一个问题——生命大还是工作大?

同时我们也要探讨另一个问题——是否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未病先防,既病防变”这一医疗理论?

显然,前一个问题的答案肯定是生命大,而后一个问题的答案也肯定是必须推广普及“未病先防,既病防变”这一医疗理论,并且必须落到实处。

现如今,因为生活的压力、工作的安排,我们许多人都是以损耗身体为代价开展工作。

其中有人是自愿,有人则是受上级安排必须如此。

敬业固然值得称赞,但以损耗身体为代价敬业,显然不值得称赞。

因为工作绝非一个人全部,其他且不论,至少还有身体和家人。

社会是由一个个人组成,也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如果更多人因为工作而损耗身体甚至导致死亡,继而影响家庭的稳定,导致老无所养、幼无所教,那社会必然将面临巨大的问题。

小如之死,又一次给所有人、全社会提出警醒,已经2026年,我们所有人、所有用人单位必须有“生命大于工作”的觉悟,也必须有“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觉悟。

信息来源

封面新闻——女教师校内宿舍病亡两天后才被发现 家属称其带病工作 学校:不知其带病返校,建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