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星的朋友们有时可能会错过【通航圈】的推送或是看不到部分推送文章的封面,欢迎新老朋友
给【通航圈】点个星标,以便及时收到最新推文、避免错过更多精彩*
加星标方法:点击上方蓝字“通航圈”,然后点击右上角...,设为星标
近日,《关于发布黑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发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告表示,近日,中央空管办发布了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按照黑龙江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见附件),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十九条规定: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下图即为黑龙江省无人机适飞空域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佳木斯市政府网站。
PS:由于微信平台推荐机制调整了,可能有些朋友会收不到我们的加更推送,大家伙儿别忘了给(通航圈)加上星标,以 免错过更多精彩!
加星标方法:戳关注,右上菜单栏“···”键,设为星标
需要进入通航圈交流群的朋友,
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入群。
免责声明: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文章之观点,皆为交流探讨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众号作者也不负有更新以往文章观点之责任,一切以最新文章为准。用户根据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其他观点进行投资,须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部分图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通航圈:一个行业的跌宕起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