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

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称其在市区东风一路

百利广场地下车库

使用小鹏充电桩后

因超时未移车被扣21元占位费

质疑其收费合理性

对此,小鹏客服表示

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消费者在使用服务前

留意相关收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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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百利广场负二楼停车库C区看到,该区设有4个自助收费的小鹏充电桩。在充电桩的“扫码降锁”二维码下方,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占位费的收费标准,为车辆结束充电30分钟后1元/分钟。

现场正在扫码充电的车主吴先生向记者介绍,充电结束时以及免费时段结束前10分钟,车主均会收到相关短信,提醒充电桩将收取占位费。

对于充电桩的收费管理

百利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百利广场的停车场车位

前3小时停车免费

之后按3元/小时计费

而充电桩的运营和占位费收取

由小鹏公司独立负责

记者随后以用户身份咨询小鹏充电客服,对方表示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其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部门回应

针对此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减少纠纷。消费者在使用服务前须留意相关收费提示。

来源 |阳江日报(/张志达)

图片 | 张志达

编辑 | 周雅

校对 | 叶尚昕

审核 | 张健青

终审 | 苏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