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
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称其在市区东风一路
百利广场地下车库
使用小鹏充电桩后
因超时未移车被扣21元占位费
质疑其收费合理性
对此,小鹏客服表示
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消费者在使用服务前
留意相关收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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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百利广场负二楼停车库C区看到,该区设有4个自助收费的小鹏充电桩。在充电桩的“扫码降锁”二维码下方,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占位费的收费标准,为车辆结束充电30分钟后1元/分钟。
现场正在扫码充电的车主吴先生向记者介绍,充电结束时以及免费时段结束前10分钟,车主均会收到相关短信,提醒充电桩将收取占位费。
对于充电桩的收费管理
百利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百利广场的停车场车位
前3小时停车免费
之后按3元/小时计费
而充电桩的运营和占位费收取
由小鹏公司独立负责
记者随后以用户身份咨询小鹏充电客服,对方表示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其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部门回应
针对此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减少纠纷。消费者在使用服务前须留意相关收费提示。
来源 |阳江日报(记者/张志达)
图片 | 张志达
编辑 | 周雅
校对 | 叶尚昕
审核 | 张健青
终审 | 苏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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