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党某从外地运来800多箱烟花爆竹,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直接送到临沂高桥镇,他分出去150箱进行销售,收到7万元钱,这不是临时决定的生意,而是提前准备好的事情,他儿子从8月开始就负责去外地进货,还帮忙开车送货,两人分工明确,一个负责采购,一个负责运输,家里还腾出地方存放货物,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团队。
到了2026年1月1日,党某被派出所抓获,过了14天,他儿子也被警方带走,调查发现这两人不是偶尔卖几箱货,而是连续干了半年,反复操作多回,总的金额超过6万元,根据法律,这种情况已经跨过行政违法的界限,变成刑事犯罪,因为数额上了5万,干得久,还有组织行为,就可能要坐牢,其他人没有像他们这样长期大量地做,所以只是拘留了几天。
这段时间里,临沂地区不只他们一家遇到这种情况,从九月到第二年一月,警方接连查办了三起相似的案件,赵某在家里存放几箱烟花进行售卖,结果被罚款并拘留了十天,段某驾驶厢式货车运输七十多箱烟花,在路上被拦截下来,这三起案件中,只有党某父子被送进了看守所,其他都按小事处理过去了,大家都知道年底要放鞭炮,需求明摆在那里,可是合法的销售摊位非常少,有些乡镇一年只批准一两个销售点,根本不够分配。
有人觉得偷偷卖点东西不算犯法,其实不是不违法,只是没到坐牢的程度,法律写得清清楚楚,没有许可证就去生产、运输、储存或销售,都得经过批准,小打小闹的,最多就是被拘留几天,但要是金额大了,时间长了,还有人一起干,那就真的会被判刑,问题在于很多人搞不清楚被处罚和被判刑的区别,以为被抓了关几天就没事,出来还能接着干。
运输方面存在漏洞,段某选用厢式货车,专挑乡间小路行驶,绕开主干道上的检查点,赵某更直接,将烟花塞进自家堂屋角落,与米面油混在一起,外人根本看不出异常,这些做法不算复杂,但对基层执法来说,查处一个容易,全面清查困难,因为警力有限,只能重点处理大案,小户反复作案成本低、风险小,自然有人愿意尝试。
年过完了,烟花摊子都撤走了,那些没被抓住的人可能已经在想着明年的事,只要还有人想放烟花,就总会有人愿意去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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