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恩施州组通〔2015〕62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中共恩施州委政策研究室面向州直单位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综合文稿岗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州直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2年以上文稿写作工作经历;

6.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工作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未满试用期的;

7.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方案经州委组织部批准后,在州级官方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交《恩施州委政研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恩施州委政研室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一式2份,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文稿写作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据实开具),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等资料,到州委政研室(州委主楼二楼212室,联系电话:8222462)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在选调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如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报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三)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和公文写作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对象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报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递补。

(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经室务会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测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州级官方网站、原工作单位和选调单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  州委政研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  州委政研室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恩施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