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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学检验活动,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分路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被处以罚款1.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合包卫医罚﹝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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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分路口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核准登记“医学检验科”于2025年11月10日为患者开展“血常规+CRP及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检测项目共收费57元“血常规”属于临床体液、血液专业检验项目“CRP”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属于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检验项目上述活动均属于医学检验科的诊疗范畴构成了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学检验活动的违法事实。
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分路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7元;3.罚款110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合肥包河区同安街道分路口社区卫生服务站,成立于2008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业务范围是“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该社会组织注册资金18万人民币。
来源 | 信用安徽、天眼查
编辑 | 柳思铭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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