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提起春节放鞭炮,网上总能掀起一番争论。

有人说,这是流传千百年的传统,应当延续下去;

也有人担心,放鞭炮太危险——万一“二踢脚”窜进油烟机、点着煤气罐,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自从鞭炮诞生以来,它确实伴随着一定的危险,但千百年来,人们却乐此不疲。甚至连贵为天子,也难挡鞭炮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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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古称“爆竹”,起源于先秦时期的一种祭祀活动。《周礼》中记载的“九祭”之中,第三祭便是“爆祭”,即燃烧柴火以“敬神祛邪”。这里的“爆”并非爆炸,而是燃烧,但要求燃烧时必须发出响声。

竹子受热爆裂时声响震耳,正符合“爆”的要求,因此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祭祀燃料,“爆竹”之名由此而来。

到了南北朝时期,烧竹子的习俗已被纳入过年仪式中:“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正月初一起床第一件事,便是烧竹爆响,以驱赶年兽恶鬼。

唐代,有人将硝石装入竹筒点燃,制造出最早的火药爆竹。竹筒外壳也逐渐被纸壳替代,形成了今天鞭炮的雏形。唐宋时期,过年放鞭炮已在上流社会流行,王安石笔下“爆竹声中一岁除”便是生动的写照。

即便贵为天子,也常忍不住亲手点炮,与民同乐。然而鞭炮危险,历史上因此闹出的“宫廷事故”可不少。

宋理宗刚即位不久,某年新年见太监放鞭炮不过瘾,决定亲手点一个“地老鼠”。这种炮外形如鼠,点燃后贴地乱窜。谁知理宗点的这只“老鼠”工艺不佳,不走直路,竟一路窜到杨太后座下。太后兴致全无,转身回宫,连晚宴都不参加了。

若是寻常母子,赔个不是便罢。可理宗是养子,皇位全凭杨太后与权臣扶植,平日面对太后向来谨小慎微。这回闯了祸,他紧张得一宿未眠,天未亮就跪在太后宫前请罪,还请求处罚相关太监。好在太后未加追究,但经此一事,理宗恐怕再也不敢碰鞭炮了。

比起宋代,明朝的鞭炮事故就更严重了。

永乐十三年,明成祖朱棣与王公大臣在午门城楼观看烟花,不料风向忽变,城楼被点燃。负责安保的中军都督马旺也在火灾中殉职。朱棣视此事为“上天示警”,此后便将烟花燃放移往北海。

正德皇帝更是“会玩”,某年宫灯高挂时,他竟想试试用“二踢脚”把灯打下来。没想到一炮命中,灯落燃盆,火势迅速蔓延,竟把乾清宫和坤宁宫都给烧了。太监们护着明武宗逃往西苑,这位皇帝一边撤还一边笑喊:“好大一棚烟火也!”

其弟嘉靖也没好到哪儿,在永寿宫与妃子放烟花,引发大火,宫殿尽毁,太监宫女死伤众多。自此,嘉靖年间起,京城开始实施“烟花爆竹限放令”,明确规定燃放时间、区域,并严禁在紫禁城周边点放。

清朝皇帝吸取前朝教训,基本只看不放,以防“玩火自焚”。

鞭炮除了用于节庆,历史上也曾用于防疫与军事。

1910年东北鼠疫,朝廷派医学专家伍连德前往防治。他的方案中特意建议民众在家放鞭炮——鞭炮中的硫磺可杀菌,爆炸又能减缓空气流动,相当于为每家每户做了消毒。

战场与起义中,鞭炮也屡建奇功。太平军攻永安州时,在城四周频繁放炮,清军心惊胆战,最终城池失守。

1911年武昌首义后,南昌新军原定10月30日起事,谁知前一天武器被巡抚收缴。起义当晚,他们便在城中四处燃放鞭炮,守军闻声大乱,巡抚以为革命党大军杀到,仓皇出逃。南昌就这样“兵不血刃”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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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关于鞭炮的争议,本质是传统习俗与安全环保之间的平衡。

反对者言之有理:污染环境、引发火灾、制造噪音……

支持者亦有所依:千年传统、年味象征、文化记忆……

其实解决之道并不复杂。划定可燃放区域与时间,让喜欢的人过得瘾,让不愿接触的人免受干扰。既保留了文化温度,也守住了安全底线。

千年鞭炮声,响彻的是历史的回音,也照见今天的我们如何接续传统、安然前行。

传统不在于固守形式,而在于找到属于这个时代的传承方式。

在“禁”与“放”之间,始终有一片属于热闹与安全的共同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