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把器官捐献算成见义勇为,暖心但别让两份伟大凑活过
最近这事儿可真的吵翻了天,甘肃定西、广东汕尾接连官宣,把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归进见义勇为的评定范围,算上之前的山东滨州、河南漯河这些地方,全国已经有6地这么干了 。一边是网友拍手叫好,说终于给默默捐器官的好心人一个官方名分,另一边是专家出来提醒,说这事得悠着点,别把概念搞混了。咱今儿个就唠唠这事儿,不站边,就从咱老百姓的角度,掰扯掰扯这背后的道道儿,还有这波操作能扯出啥连锁反应。
先说说各地这波政策操作,每一条咱都掰扯掰扯到底意味着啥。
第一条,定西汕尾跟进,加上之前的地市,6地形成政策小趋势,还都给了实打实的福利,定西明确捐造血干细胞、器官能拿专属见义勇为称号,家属沾光,漯河还直接给了职称晋升、医疗服务优先权,山东东营甚至还有现金奖励 。这事儿从表面看,那绝对是暖到心窝子了,咱老百姓都知道,器官捐献这事儿,尤其是逝世后捐献,家属得顶着多大的悲痛做决定,还有些地方的闲言碎语,说啥的都有。现在官方给了见义勇为的名头,相当于给这些家属撑了腰,再也不用被人说“傻”“不值当”,还有实际福利加持,这是明明白白告诉全社会,做这事儿的人,值得被尊重、被优待。而且这波政策出来,也让更多人知道了器官捐献的意义,说不定原本犹豫的人,就因为这份认可,愿意加入志愿捐献的队伍。
第二条,各地政策都卡了个关键门槛:有亲缘关系、法定义务的不算,得是无义务的自愿捐献,还得凭官方证书申报 。这一点咱得说,干得漂亮!要是把亲人之间的捐献也算进去,那性质就变了,本来是血脉亲情的守护,硬套上见义勇为的名头,反而变味了。卡着无义务这个门槛,就保证了这份荣誉是给那些素不相识、纯粹为了救人的好心人,没让这份褒奖掺水,这是对见义勇为名头的基本尊重,也是对捐献者的公平。
第三条,汕尾作为广东首个、滨州作为山东首个,各地都在喊着“政策创新”“打造样本” 。能看出来,各地都想把器官捐献这事儿做好,毕竟咱国家等着器官移植救命的人不少,数据摆在那儿,志愿登记人数超730万,但实际捐献的案例还是不够,能获救的患者也就那么多 。地方上搞这种创新,初衷是想破解难题,用荣誉激励的方式让更多人参与,这份想做事、做实事的心,咱老百姓都看在眼里,也认可。
再说说这事儿的另一面,争议声为啥这么大,专家的顾虑到底有没有道理,咱也一条条捋。
第一条,传统见义勇为的核心是“勇”,是临危不惧,而器官捐献的核心是“爱”,是深思熟虑。咱老百姓印象里,见义勇为是啥?是跳河救落水的人,是徒手拦持刀的歹徒,是火灾里冲进去救人,这些事儿都是突发的,救人的人自己还冒着生命危险,是一瞬间的勇气抉择。但器官捐献呢?不管是造血干细胞还是逝世后的器官捐献,都是有流程的,要体检、要评估、要家属反复商量,是悲痛中理性的选择,全程都是按医学规范来,跟“突发危险”一点不沾边。把这俩放一块儿,就像把红烧肉和冰淇淋搁一个盘子里,俩都是好东西,但凑一块儿就串味儿了,到最后,可能大家既忘了见义勇为的“勇”有多珍贵,也忽略了器官捐献的“爱”有多厚重。
第二条,见义勇为的认定本来就乱,全国没统一标准,地方各有各的说法 。咱都听说过,有的地方救了人,因为没证人、不是本地户籍,就评不上见义勇为;还有的人见义勇为反被讹,维权都难。现在又把器官捐献加进去,各地的评定标准又多了一个变量,搞不好以后更乱了。万一哪天,有人为了评上称号、拿福利,钻政策的空子,那不仅糟蹋了器官捐献的纯粹,还让真正见义勇为的人寒心,这可不是小事。
第三条,容易产生隐形的道德绑架,让捐献的选择变了味。本来器官捐献是完全自愿的,家属愿意捐,是出于大爱,不愿意捐,也完全合情合理,没人能说啥。但现在一挂钩见义勇为,味道就变了。万一有家属本来因为悲痛不想捐,身边人来一句“捐了能评见义勇为,多光荣啊”,这就成了一种压力;万一医院在跟家属沟通的时候,也把这个当理由,那捐献就从“自愿的大爱”变成了“为了荣誉的选择”。咱老百姓都懂,纯粹的爱心,一旦掺了别的东西,就不真了。
第四条,与其硬套别人的荣誉,不如给器官捐献造个专属的“名分”。这也是专家最核心的建议,咱觉得特实在。温州就做得挺好,给捐献者设了专属的红丝带功勋奖,市长亲自颁奖,既有排面,又不跟别的荣誉混淆。器官捐献是独一份的伟大,它值得一个独一份的荣誉体系,而不是挤在见义勇为的框里。搞个专属的纪念园、设个专属的纪念日、给个专属的荣誉称号,再配上实实在在的保障,不比硬套见义勇为强?既让捐献者感受到独一份的尊重,又不糟蹋别的荣誉,两全其美。
最后咱唠唠这事儿对咱社会、对咱普通人的影响,说到底,这事儿争的不是“对不对”,而是“好不好”。
从社会层面说,这6地的政策,哪怕有争议,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它让器官捐献这个话题被更多人关注了。以前咱老百姓对这事儿要么不了解,要么忌讳,现在因为这波争议,大家都会去查、去想、去讨论,慢慢的,社会对器官捐献的接受度就会提高,这是实实在在的进步。而且这波争议也给各地提了个醒,做公益政策,不能光靠“拍脑袋”的创新,得讲究科学,得考虑老百姓的感受,得把细节想周全。
从咱普通人的角度说,不管政策咋变,咱心里得有杆秤:不管是见义勇为的人,还是器官捐献的人,都是值得咱竖大拇指的好心人,都是咱社会的光。咱不用去争谁更伟大,因为两份伟大,本来就不该拿来比。
从政策的角度说,这事儿也给全国提了个问题:激励器官捐献,到底该咋做?其实咱老百姓都清楚,大家不愿意捐,不是缺一个见义勇为的称号,而是怕流程麻烦、怕家属不理解、怕身后的事儿没保障。与其在荣誉称号上做文章,不如把功夫下在实处:简化捐献流程,给家属足够的人文关怀,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建立一个专属的、有温度的荣誉和保障体系。让捐献者知道,他们的大爱,会被好好珍藏,会被社会铭记,这比啥都重要。
说到底,各地把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这份暖心的初衷,咱没人会否定。但好事要办好,就得多琢磨琢磨,别让两份本该闪闪发光的伟大,因为凑活在一个框里,反而失去了原本的光彩。毕竟,对那些捐献者和家属来说,最珍贵的从来不是一纸证书,而是全社会发自内心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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