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岁末年初公共安全,积极适应我省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政策调整后的新形势,全面加强“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2026年1月21日,繁峙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赵庄村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过程中,当场查获一起利用机动车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2026年1月21日10时30分许,繁城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赵庄村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时,发现韩某军(男,39岁)驾驶机动车在赵庄村委会门口摆摊设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固定证据,现场查获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18整箱、零散烟花80余件。经依法询问,韩某军对其驾车运载非法购入的烟花爆竹在赵庄村零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查扣的烟花爆竹已移交民爆大队妥善处置,违法人员韩某军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来源:繁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