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多年前的调任实例。

结论先给:

属于正厅级实职岗位间的平级调整,但因两市城市定位、平台能级差异,属于组织上的进一步使用。

体现对干部的培养和重用。

下面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欢迎指正。

一方面,佛山作为广东省下辖普通地级市,行政规格为正厅级,其市委书记基准级别为正厅级。

其中该领导主政佛山一把手时候并无高配省委常委,因此是正厅。

尽管佛山经济体量庞大、区位重要,但市委书记大部分是正厅级。但过往部分时期由省委常委兼任(2002-2006年),高配后就是副部级。

另一方面,广州市作为副省级城市,行政规格为副部级,其市级领导班子岗位级别有明确分层:市委书记、市长为副部级,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为正厅级。

因此,广州市委副书记为正厅级实职岗位,与普通地级市(佛山)市委书记的基准级别完全一致,二者属于同一职级层面的岗位调整。

再看下当时两市核心发展数据:

佛山当年GDP达7603.28亿元,常住人口735.06万人,以家电、陶瓷、机械装备等制造业为核心,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制造业基地;

广州当年GDP达16706.87亿元,常住人口1308.05万人,作为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枢纽。治理复杂度远高于佛山。

从岗位权重和实际地位看,此次平级调整的重用属性十分显著。

佛山市委书记作为普通地级市“一把手”,主持全市党政全面工作,拥有完整的决策权、人事权和统筹权,是典型的主政一方的核心岗位,侧重统筹区域制造业发展、城乡治理和民生保障;

而广州市委副书记作为副省级城市的党委二把手,虽然也是正厅级,但身处更高能级的城市平台,协助市委书记统筹全市工作,分管党建、干部、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决策参与度、资源调度范围、战略承载任务均远超佛山市委书记。

且广州市委副书记往往是市长的重要后备人选,后续成长空间更为广阔,这也是组织上进一步使用的核心体现。

从干部交流规律来看,此次调动契合省级干部多岗位历练的导向。

从普通地级市一把手(正厅级)交流到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正厅级),既有利于干部跳出单一制造业城市的治理视角,在更复杂、更高层级的城市平台中锻炼统筹协调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也有利于丰富干部履历,为后续承担更重要领导职务奠定基础。

调任广州市委副书记5个月后,继续调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也体现了这种调整作为干部成长重要台阶的导向作用。

综上,

佛山市委书记(正厅级)调任广州市委副书记,级别上属于正厅级实职岗位间的平级调整,无任何晋升;

但因广州市平台能级更高、岗位权责更重、战略定位更突出,此次调整属于组织上的进一步使用和重点培养,既体现了对干部履职能力的高度认可,也契合干部多岗位历练、向更高平台成长的常规路径。是组织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