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这四个字,最近在浙江纪委通报里出现得越来越勤。不是被抓了才开口,是自己去说的。去年全省国企领域主动投案的人比前年多了三成七,说明有人提前掂量过了,也说明监督网确实收得更紧了。
蒋国兴这个名字,老浙江媒体人应该不陌生。十年前浙报传媒借壳上市,他是操盘手之一。后来浙江搞文化大项目,之江文化产业带、宋韵数字平台这些名字听着很潮,其实背后都是真金白银,动辄几亿的资金流进流出。合作方五花八门,有民企、基金、还有境外IP公司,账怎么算清,谁说了算,外人看不到。
文化国企跟其他国企不一样。它既要做内容,又要赚钱;既要讲导向,又要拼流量。版权采购价高不高?一个IP孵化基金为什么只投某家公司?媒体融合里技术外包给谁,价格怎么定?这些事没法像修路盖楼那样一笔笔列在审计表上,容易变成“说得清、查不清、判不明”的灰色地带。
浙江不是第一个查文化国企的。去年广东南方传媒、山东文旅发展集团也都有人被带走。但浙江特殊一点——它既是文化大省,又是数字经济第一省。浙江文投投的项目,常常挂着“全国首个”“省级试点”标签,资金来源多,审批链条长,混改企业一层套一层,有些基金合伙企业连工商注册地都不在省内。
主动投案不等于没事。纪检机关早说了,“自查从宽”是政策,但“从宽”是有前提的:态度要老实,问题要讲全,赃款要退清。光说“我错了”没用,得把哪年哪月哪笔钱、经谁手、进了谁的口袋,一条条写明白。
这次调查用的是“室组地”联动机制。简单说,就是省纪委一个室牵头,派驻浙江文投的纪检组配合,再拉上当地纪委一起查。这种打法不是查人,是查系统。比如先调近三年所有对外投资协议,再翻所有基金投委会会议纪要,顺着资金流向倒查到底。
文化国企反腐,最怕变成“查完一个,换一个,还是老套路”。现在的问题不是没人管,而是怎么管得更准。比如内容采购,能不能让第三方机构先评一评这个剧值不值得买?又比如基金跟投,是不是该列个“廉洁准入清单”,把有过行贿记录的合作方直接踢出去?
浙江正在推国有文化企业领导人员新规的落地细则。可细则写得再细,也得有人盯住执行。比如“三重一大”事项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打分比例该是多少?是6比4,还是5比5?现在多数企业还是口头说“两条腿走路”,但真到了拍板那一刻,KPI压下来,内容价值常常先让位。
之江边上建的文化产业园,玻璃幕墙亮得晃眼。但再亮的灯照不到档案柜最底下那几份补充协议。有人敢签,是因为觉得没人看;有人一直没被发现,是因为流程太长,监督断在半路。
通报里没提具体事由,也不该提。查没查实,怎么定性,得等调查结果。我们普通人只知道,他坐的那个位置,管着全省文化项目的生杀大权,也管着很多人饭碗。
文化不是保险箱,国企也不是避风港。钱从财政来,项目为人民建,手伸得太长,迟早被拽回来。
他去纪委那天,杭州下着小雨,路上没什么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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