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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家属: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您按时正常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金,企业养老遗属生活补贴,工伤定期待遇(包括丧残津贴、护理费、工伤遗属补贴)等各项社保待遇,现就资格认证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具体认证时间

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金、工伤定期待遇(不含遗属)人员,每6个月认证1次。

享受企业养老、工伤保险遗属待遇的人员,18周岁以上人员每月认证1次;18周岁以下人员每6个月认证1次。

认证时间采用递延式认证,每次认证成功后,重新计算下一个认证周期。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在2025年9月1日完成认证,下一次认证需在 2026年 3月1日前完成。

二、认证方式

认证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人社APP”资格认证专区、社保经办机构的“人社自助一体机”等方式进行认证。认证过程中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可提供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认证。

三、认证时间查询

若忘记上次认证时间,可通过相关认证系统查询个人上次认证记录(详见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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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各类认证平台全年认证时间、次数不限。未按时认证的人员,经办机构停发待遇,待再次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待遇。

鄂尔多斯市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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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刘丽芹

校对:李 洋

审核:李臻昊 王芳

终审:纪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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