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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美国以南,地处北纬32°42′和南纬56°54′之间,包括整个中美洲、西印度群岛和南美洲的美洲地区,因为与美国及其以北的美洲地区在语言、文化、风俗和信仰层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被归类为单独的地理和文化区域。由于这个地区在历史上曾长期沦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导致该地区绝大多数国家都使用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这两种语言均属于拉丁语族,因而这个地区被称为拉丁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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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拉丁美洲,或许很多人脑海里的第一印象就是中学地理课本里提到的那个种族大熔炉,各色各样的种族和族裔在此长期杂居融合,彼此相互通婚,形成了大量的混血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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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基百科的数据,现在整个拉丁美洲有近50%的人口是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或黑人通婚的后代。而在一些中美洲国家,混血人种的比例甚至将近90%。由于拉丁美洲的种族构成极为复杂,除了当地原有的印第安土著以外,便是近代500年来陆续迁入的欧洲白人和非洲黑人,以及19世纪后期迁入的亚裔。这些族群经过长期的融合混血,形成了以梅斯蒂索人、穆拉托人和桑博人三大类别为主的混血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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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梅斯蒂索人是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混血,穆拉托人是白人与黑人的混血,桑博人是印第安人与黑人的混血。但同时这三大混血族裔内部又经历了不断的通婚融合,因而混血人种的内部构成也是极为复杂的,很难有清晰的界定。很多拉美人都有多个来自不同种族的血统,往往就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祖先所属的族裔。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曾被英法殖民过的北美地区,那里不同种族之间至今依然泾渭分明,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融合与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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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拉美和北美的国家同样都是近代移民国家,也都是多元文化和种族并存,但北美却并未形成大规模的混血人种。像拉美那样广泛的不同种族之间的混血现象,无论是在殖民地时期还是独立之后的历史阶段都不曾发生。美国不同种族之间的混血即使在今天也只占人口比例的2%左右。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北美和拉美地区在种族融合层面的巨大差异呢?今天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网上多年来有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就是认为北美和拉美地区之所以在种族融合方面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其根源还是在于二者在殖民时代的宗主国在文化观念与信仰层面的差异。这种说法认为:去北美的大多是后期为了逃避欧洲宗教迫害的英国人和部分德国人、以及法国人和北欧人;而去拉美的大多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这些南欧移民。南欧人普遍信奉天主教,这些人在种族和血统观念上比较开放随性,并不排斥与外族通婚;而英国人、法国人和德国人多数信奉新教,这些人在种族和血统观念上比较保守,认为与血统不纯的外族异教徒通婚是罪恶,子女死后都会下地狱。正是基于宗教观念,他们抵制与土著通婚,因此,新教国家殖民下的北美地区才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种族融合与混血。但我觉得,要搞清楚两地在种族融合方面的差异,首先还是要从两地在殖民时代的一大显著差异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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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英法殖民时期的北美殖民地社会是高度排斥印第安土著的,印第安人几乎被完全排斥在整个社会体系之外,殖民者每到一地都会屠杀或驱逐当地的印第安人。不是种族屠杀,便是种族隔离。而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下的拉美殖民地社会则并不排斥印第安土著,印第安人也被吸纳到殖民者构建的社会体系当中,并很快成为了殖民地社会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与白人长期杂居融合,久而久之,作为殖民者的白人便与当地土著发生了血统层面的交融,产生出了一代代的梅斯蒂索人,而印欧混血的梅斯蒂索人便是今天拉美地区混血人种的主体。
由此可见,拉美地区大量混血人种的产生,与印第安土著能否顺利融入到殖民者主导的社会体系有着直接的关系。但至于为什么拉美的殖民地社会愿意吸纳印第安土著;而北美的殖民地社会却高度排斥印第安土著?很多人或许依旧会认为是信奉天主教的南欧人在种族观念上相对开放和包容,这些人虽然充斥着宗教狂热,但种族观念却很淡薄,他们没有昂撒白人那样极端的种族主义和排外心态。
可如果你仔细了解了前殖民时代拉美和北美两地在社会结构上的巨大差异,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并没有多少说服力。是否吸纳印第安土著融入到殖民地的社会体系当中,并非取决于两地的殖民者在种族观念层面是否包容与排外,更多的还是取决于两地在被欧洲人殖民前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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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拉美殖民地是在印第安人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必须要整合白人和印第安人社会。尽管相对而言,葡萄牙的巴西殖民地在较小的程度上面临这个问题。由于国人普遍对拉美的了解较少,因此难免会有很多错误的认知。很多国人在谈起拉美问题时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认为拉美的印第安人都像北美的印第安人一样,在殖民者到来后,人口锐减到了近乎灭绝的地步,并且被排挤到社会边缘,其文明体系也被殖民者彻底摧毁。
然而,这种认知却与事实大相径庭,在被西班牙征服后,西属美洲的印第安人确实发生了人口锐减。据后世估算:中部美洲的印第安人口从征服前的1000多万减少到了1630年最低谷时的75万;秘鲁的人口从征服前的1000多万减少到了1680年低谷时的100来万。但是,西属美洲的印第安人与巴西和英属北美相比,存在两个显著的差异,其一是当地的社会组织化程度较高;其二是当地的印第安人口基数大。
得益于印第安人庞大的人口基数,即使经历了人口锐减,印第安人仍然还是殖民地早期和中期社会的基础。根据几百年来西班牙船员留下的登记簿的记载,在16世纪时,约有24.3万西班牙人前往西属美洲;17世纪上半叶有19.5万人;18世纪有5.3万人。这些数字相比于锐减到最低谷后的近200万的印第安人人口,依旧是明显的少数派。而且这些记录当中还包括多次往返于美洲的人,以及从美洲返回西班牙定居的人,并非完全是移民的人数。
由于在被西班牙人征服之前,中美洲的墨西哥和南美洲的秘鲁一带都形成过相对发达的土著文明,中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国都有发达的农业和相对繁荣的城市。印加帝国在全盛时期的人口规模大约在1000万左右,大致相当于秦统一中国之后的一半,但人口密度却远高于秦代的关中地区。而阿兹特克帝国在全盛时期的人口规模大约在500万左右,它的首都特诺奇蒂特兰是建在一座湖心岛上,人口将近20万,是16世纪前期伦敦人口的两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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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如此众多且稠密的人口所构成的巨型社会,就必然催生出较为复杂的社会结构,从而产生出较为清晰的阶层和社会分工。就以印加帝国为例,在欧洲人到来之前,印加帝国就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中央集权,采取了类似于早期封建制的制度。贵族、祭司以及部落首领占有大片土地,他们组织更下层的农民去耕作,同时他们也占有下层农民的劳动成果。经过几百年的文明传承,印加初步建立了一套以部落首领和贵族为中心的社会秩序和等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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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西班牙人弗朗西斯科·皮萨罗,以征服者的面目到来之后,在原住民震惊的目光之下,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迅速推翻了原有的统治者,以西班牙国王的名义宣布接管这片土地。直到此刻,这些征服者们才猛然发现,摆在他们面前的是比征服这片土地更为复杂的问题,那就是该如何治理这个庞大且陌生的社会。由于这些早期的征服者们大部分是底层出身的文盲,他们对于如何治理国家一窍不通,也没有兴趣去琢磨一套新制度来管理这个社会,毕竟这些人来秘鲁的目的就是奔着发财去的,不是带有理想主义情怀的文人来搞理想社会的实验。因此,他们就很自然的沿用了印加帝国原有的基层社会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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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这些早期的征服者们在迅速得手之后,又很快遭遇当地土著的反抗,这些人在被迫应对土著反抗的同时,又因分利不均爆发了内讧开始自相残杀,皮萨罗本人也在内讧当中被杀。
而殖民地的统治真正稳定下来,是在西班牙国王派来的职业文官们到来之后了,这些人依托王室的支持,迅速取代了原有的征服者。他们在对殖民地的上层架构进行了种种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后,依旧沿用了印加帝国原有的基层社会架构和组织形式,努力吸纳各地的上层土著融入到殖民者主导的社会秩序当中,与这些人建立了广泛的利益层面的同盟,使得殖民地社会最终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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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殖民时代秘鲁印第安人的基层社会比起印加时代其实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中下层社会旧有的组织形态依旧原封不动。从社会基层的组织架构看,西属美洲可以说是一个后阿兹特克—后印加帝国。毕竟被统治者已经习惯了原有的制度,殖民者要做的只是把原有的最高统治者从宝座上拉下来,然后自己坐上去发号施令。就好比某个奴隶主突然得到了一个拥有大量奴隶的农场,他要做的就是按照原有的规章制度继续奴役和剥削这些奴隶来为自己谋利,而不是破坏掉原有的规章制度,把奴隶们全部赶走。同样,继续维系当地几百年来形成的相对发达的社会组织和基层架构,符合作为统治阶层的西班牙人的利益,他们需要利用这套社会体系和基层架构来继续剥削和奴役这些土著,需要他们源源不断的提供劳动力。